厦门红树林50年锐减4300亩的追问(图)
一份翔实的再造规划,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在编制之中
红树林能有效抵御海啸
环境专家却指出,印度洋地震海啸带来的的损失如此之大,人类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海啸要想登陆,必须要越过三道自然屏障,第一道是珊瑚礁,第二道是红树林,第三道是海滩沙丘或礁石。
越来越多的专家、环保组织呼吁尽快恢复“天然海岸卫士”红树林;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也于日前呼吁国人保护沿海红树林及灌木丛,以抵御海啸的袭击。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鹏院士1993年时曾去普吉岛一次,在那里看到过长达一两公里、高达二三十米的红树林。林鹏表示,如果这些红树林都还在的话,就可以减弱海啸的破坏力。
厦门无海啸但有风暴潮
海洋三所研究员蔡锋指出,由于厦门地处一个遮蔽性的海湾,且外面有系列岛屿保护,所以受到海啸影响的可能性非常之小;同时由于所处不活动的断裂带,厦门历史上没有受到过直接的地震袭击,本地发生海啸的可能性也极小。
蔡锋同时指出,以厦门所处的地理位置,受到风暴潮威胁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如果有成片的红树林,就可有效地抵挡风暴潮。”
数字显示,1959年3号台风登陆厦门时,引发风暴潮。当时厦门及其附近县共计受淹农田41万公顷,沉船2610艘,冲毁海堤1713处,倒塌房屋17874间,厦门市区进水深约1米以上,死亡583人,直接经济损失1572万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鹏院士说,1959年时,海沧青礁至龙海白礁一带因为有大片的红树林保护,所以没有海堤决堤。然而,“对岸的海堤没有红树林保护,决堤的地方就很多”。
50年来厦门红树林锐减90
% 根据已完成的《厦门沿海红树林恢复种植宜林滩涂调查报告》,在20世纪50年代,厦门还曾经有大面积的红树林分布(约4800亩),但如今红树林已缩减至500亩左右,其中天然红树林面积不足200亩。
该调查报告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厦门大学湿地与生态工程研究中心做出。报告指出,由于围海造田,围滩(塘)养殖和码头与道路的建设,导致厦门90%以上的天然红树林消失。
75亩原始红树林面临“渴死”
上周五下午,记者来到集美凤林湾。一个梯形的海堤内,生长着厦门现存惟一的原始红树林。红树林旁边,是正在紧张施工的海湾大道,由于大道所经大坝正好将梯形海堤封闭起来,目前,75亩的红树林面临着被“渴死”的境地。
施工工地上尘土飞扬,遇风则四处飘散,75亩的红树林上也被覆上了一层细细的黄土。由于大坝将这片红树林与东海域隔开来了,虽然目前尚有一小口将两者相连,但红树林所在的滩涂已日渐干涸,整片红树林看起来很是“精神不振”。
55岁的凤林村村民王仲义正在这片红树林旁徘徊。据他讲述,在十年前,这片红树林“还只有那么几十棵”,后来慢慢“壮大”,占满了整个梯形海堤内空间。此间这片红树林也成了村民搞养殖的好地方,王仲义还给这片红树林做了围网,以防有人践踏。可如今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片红树林干着急。“等到大坝将海水通道完全堵死,用不了5天,这片红树林就完了。”王仲义说。
在红树林旁,不时可以看到一两只小白鹭飞来觅食。“它们也很可怜啊!”和同学一起来“探望”这片红树林的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白鹭保护协会会长叶树辉说,这里是在厦越冬白鹭的传统觅食地之一,一旦这片红树林完全消失,白鹭又将少一觅食之地。
随后记者与叶树辉一道“拜访”了集美污水处理厂附近人工补植的120余亩红树植物幼苗。冬日的阳光下,一棵棵小苗正顽强生长。“现在隔几天就要过来看看,要不老是放心不下。”叶树辉说。
厦门市沿海红树林即将复苏
对于红树林保护的紧迫现状,市政府相当重视,并将之写入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为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种植红树林、保护滩涂湿地”的任务,市海洋与渔业局目前已经委托科研单位做出了红树林种植可行性调查,并已着手编制厦门沿海红树林恢复种植规划。
记者昨天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目前位于翔安区马巷镇山亭村一带的100亩红树林工程性示范种植资金已到位,回填工程已启动,此举标志着厦门的人工种植红树林开始由实验性种植向工程性示范种植转变,无疑对大面积生态修复红树林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积极作用;此外还将对山亭村曾山至赵厝沿海滩涂进行适当改造,争取在2005年至2006年内在该片滩涂区域内大面积种植红树林,同时进一步建立以秋茄、红海榄和木榄等红树林品种为主的苗木基地,初步形成红树林景观区,为下一步建设红树林湿地生态旅游区做好前期准备;马銮湾湿地生态重构示范区也将以重造红树林植被为主,以充分发挥红树林在维护海湾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以及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位于翔安区马巷镇下潭尾的5000亩湿地生态概念性规划也已启动。
市海洋与渔业局目前已着手编制厦门沿海红树林恢复种植规划。总体规划将针对目前厦门沿海红树林恢复种植宜林滩涂的情况,对厦门市红树林的种植布局进行规划,并根据不同的种植区域滩涂特点,制订不同的种植技术方案、选择种植适合生长的红树林品种,然后在此基础上套种具药用价值或景观效果的红树林,最终形成多种多样的生态服务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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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还有未来
谭不
50年的时间,红树林被人为地从近5000亩破坏到不足500亩,让人寒心。为什么数十年来我们无法有效地保护红树林?我以为,保护环境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对破坏者进行惩处,但目前的两种主要惩处方式都不奏效。
一是由环境行政部门进行处罚,但受行政管理体制所限,它们缺乏强有力的行政强制执行手段,往往心有余而力不逮。
二是由直接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环境破坏者的法律责任。但许多破坏环境行为,如破坏红树林,它侵犯了公共利益,但并没有直接侵犯到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的权益,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直接利害关系”或者“直接受到损害”的诉讼条件,诉讼主体缺位。
也就是说,红树林被害了,公共利益受损了,但却没人替它鸣冤。因此,有必要引入强有力的第三者来惩处破坏环境者。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别涛处长日前的呼吁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解决途径:国家应完善环境民事公诉立法,明确赋予检察院环境民事公诉权,并规定具体的诉讼程序和规则,使检察院能够作为公诉人,代表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如此,既能弥补诉讼人缺位问题,又能解决环境行政部门执法乏力的问题,最终保护仅存的天然红树林,保护不容侵犯的公共利益。(何书彬)(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