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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独家披露的信阳杨树苗事件后续——诈骗主犯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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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信阳讯本报独家披露的信阳市以“南水北调生态防护林工程”名义骗取树农500多万元血汗钱的信阳杨树苗事件,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昨日,记者从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诈骗案件主犯王福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10万元;从犯王华芬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5万元。

事件回放

2002年10月21日,被告人王福清、王华芬以武汉市硚口绿源育苗经理部(以下简称绿源经理部)的名义,打着“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公司”的幌子,以“从事生态林建设、南水北调生态防护林工程”为骗局,和信阳市扶贫协会签订协议,联合在信阳引种、推广杨树苗,最后由绿源经理部全部回收。通过这一手段,二王共在信阳推广种植近6000亩杨树苗,共骗取信阳种植户种苗款500余万元。2004年3月,到了杨树苗回收的时候,王福清、王华芬突然卷款逃匿,信阳树农上千万株杨树苗从地里挖起来,却始终等不来回收人。

2004年3月19日,本报A05版《1500万株树苗急盼救助人》一文详细披露此事,引起省委、省政府和信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中央电视台等全国多家媒体也纷纷报道此事。

杨树苗事件曝光后,信阳市委、市政府紧急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逃匿的王福清、王华芬二人先后被抓获归案。浉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福清、王华芬对外称其受委托在信阳推广种植杨树苗,树苗全部回收用于南水北调生态防护林工程,在信阳共收取树苗款536.5万元。二被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1000万株树苗成了“没娘”的孩子

“再不把这些杨树苗卖出去,我可要倾家荡产了!”昨日,蹲在一望无际的杨树苗前,罗山县灵山镇村民张保忠忧心如焚。从去年2月开始,他和家人天天盼望王福清、王华芬回收杨树苗,但直到昨日,他们才获悉:王福清、王华芬已经因为合同诈骗罪被判刑,他们家辛辛苦苦种植2年的30多万株杨树苗,只能自己寻找出路。

和他们一样陷入困境的,还有平桥区、商城县、潢川县、光山县等地的数百家杨树苗种植户。经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还有1000多万株杨树苗在地里疯长。(首席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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