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厂长泄露一德阁墨汁配方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一得阁工贸中心(原一得阁墨汁厂)的一名“高管”在离开“一得阁”后把墨汁配方透露给另一家文化公司,生产和“一得阁”品质近似的墨汁。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犯老字号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在“一得阁”商业秘密解密前,高某不得披露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参与墨汁产品的生产;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不得披露、使用高某向其提供的商业秘密;停止生产、销售墨汁产品,并将其库存的墨汁产品交法院予以销毁;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高某共同赔偿北京一得阁工贸中心经济损失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一得阁墨汁厂在上世纪80年代研制出一得阁墨汁及中华墨汁。1995年11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共同将中华墨汁及一得阁墨汁列入北京市国家秘密技术待审项目。1996年5月,中华墨汁及一得阁墨汁被列为北京市国家秘密技术项目,该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长期,项目的生产单位为一得阁墨汁厂。
1978年,高某进入北京一得阁墨汁厂工作。1984年至1995年,高某任北京一得阁墨汁厂副厂长,曾主管墨汁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车间的设计。高某在担任副厂长期间,于1995年-1996年间提出要研制高档墨汁。此后,研制高档墨汁的工作一直在进行,研制工作要向其汇报。2001年4月,一得阁中心聘任高某为副经理。2002年1月9日,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高某之妻王某,发起人共有13人,高某出资20万,是公司最大的股东。2003年5月,一得阁中心与高某正式解除了劳动关系。2003年5月,一得阁中心从荣宝斋等处发现并购得了北京某文化艺术公司生产的三种与一得阁墨汁质量相同的墨汁产品。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对购买情况进行了现场公证。
作者: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