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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持刀杀死同班同学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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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渭南讯(记者王晓光)12月27日,渭南铁路中学一名高三学生持刀杀死同班同学。此事件再次表明,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当晚8时40分左右,铁路中学高三(二)班学生薛某、张某发生争执,随后两人厮打在一起。殴斗中,薛某拿出一把刀,捅至张某颈部,后者当即倒地不省人事。伤人后,薛某弃刀逃走。8时55分,“120”医护人员赶到,但张某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昨日,记者在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刑警大队了解到,1985年出生的薛某,家住杜桥办盈田八组,而死者张某出生于1986年,家住桥南镇岭西村三组。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的家人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寻找薛某下落。

公安临渭分局刑警大队杨西录队长告诉记者,学校、家长应携手加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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