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11万元 汽车销售员领刑10年
贵州教育报
金黔在线讯一汽车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利,将公款11万余元占为己有。近日,贵阳中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该销售员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被告人王义刚,46岁,哈尔滨人,原系某公司汽车部业务员兼汽车部部长助理。1996年4月,他找来一张金额为13050元的运输发票交回单位报账,并将多报的8050元占为己有。
据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4月至2000年期间,王义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国有财产111050元。案发后,王义刚退交赃款102733.7元。
作者:项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