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欠款引出无效交易,法官提醒偿还债务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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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案由】今年初,南京某开关厂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称他们欠河南一个叫林宁(化名)的人18万余元,对方告到法院要他们立即归还。面对这笔“飞来”欠款,开关厂被搞得一头雾水,他们根本不认识这个林宁,更别说做生意欠钱了。【案情】经调查,原来这个林宁从与她有经济往来的文安县开关厂接受了一笔债权:2000年,南京某开关厂向文安县开关厂购买了价值18.4万元的货物却一直没有付款,于是林宁要南京某开关厂将这笔货款直接付给她。得知这些,南京某开关厂仍很疑惑,他们的确在2000年向文安县的这家开关厂买过一批货物,可这是4年前的事,超过了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且这笔债务他们已于当年还过钱了,还有加盖了文安县开关厂财务章的收据,怎么会冒出这个“林宁”来要债呢?庭审中,林宁的律师拿出文安县开关厂出具的一份文件,内容是今年年初他们有5份已盖章的空白收据被盗。他们认为南京某开关厂出具的两份收据就是被盗的空白收据,上面的内容也是今年伪造的。因此律师向法院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以确定收据开具的时间。但由于双方都无法提供确认的比照件,鉴定部门无法作出鉴定。就在这时,南京某开关厂派去河南调查的人发回重要信息:文安县这家开关厂已于2000年8月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林宁从一家不存在的单位接受了债权。【判决】秦淮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论南京某开关厂是否已经偿还了欠款,林宁都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这笔债权。因为3年前文安县开关厂被吊销执照后,如要处理债权债务,都应当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在所有债权人之间作出分配,文安县开关厂无权对任何单个债权人转移债权。文安县开关厂与林宁之间私下转移债权的行为根本不合法,同时很可能侵害到文安县开关厂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他们转移债权的行为无效,林宁无权向南京某开关厂主张债权。据此,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本案中,因为林宁一直都是委托律师参加诉讼,其本人从未出现在法庭上,所以无从得知她在接受债权时是否知道文安县开关厂已被注销,是否也是受害者。但是法律规定,转移债权债务都是有限制的,虽然转移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限制性较少,但是也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本案中林宁与文安县开关厂私下转移债权就是因为企业被注销无法实现债权,因此当被注销企业、破产企业通过转移债权的方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一定要多加注意。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通讯员秦研(编辑 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