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囻”字漫说

光明日报

关注

黄兴涛

“囻”之一字,从前不认识,甚至从来未见过。《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里都没有,收词4万多个的《康熙字典》里也找不到。我第一次见到此字,是在冯尔康先生2000年发表的题为《20世纪中国社会各界的家族观》的长文中。冯先生看过大量的族谱资料,他告诉人们,传统人家的堂屋里,神龛牌位常书写“天地君亲师”五字,但进入民国以后,一些家庭却把它改为“天地国亲师”,“君”改成“国”,表示不要皇帝,而崇奉民国。他还指出:“还有将‘君’字改作‘囻’字的,不知何义,可能是说以民立国吧。”这个“不知何义”的“囻”字,从此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过当时,我暗自猜度,这个“囻”字大概是某个家族的主人或家谱族谱的编写者忽发奇想、灵机一动而偶然创造的杰作,碰巧被冯先生见到也说不定的。

但一年之后,我否定了这一猜测。因为从民国初年的报刊中,我也看到了“囻”字的公开使用,并且意思相当明确,使用十分自觉。我所见到的是中国社会党的专刊《社会世界》。它创刊于1912年4月15日,即中华民国刚刚诞生几个月之后。在该刊的创刊号中,“囻”字随处可见,确然就是“國”字之意。很明显,这是编辑有意把“國”字改成“囻”字,如“中華民國”、“春秋戰國”就都写作“中華民囻”、“春秋戰囻”。其他带有“囻”字的词组,还有“囻家”、“囻界”、“英囻”、“本囻”、“愛囻”、“囻艰”等。一下见到那么多陌生而刺激的“囻”字,实不能不引起我对于当时国人心目中“民国”的意义和份量的无限遐思。至于这“囻”字,曾经激起过多少国人对于新生国家的向往和希冀,如今也只能去诉诸历史的想像了。

民初“囻”字的此种使用,大约是针对“國”字的俗写“囯”字而来。它首先与中文构造的那种会意特征有着直接的关系。“國”字本是会意字。《说文解字》解“國”曰:“邦也,从口从或”;解“或”字也说其为“邦”之义,从口从戈,以守邦土。然而会意字一旦产生,在流通和历史演变的过程中,部分字形符号由于出现新的意义或新的写法,又有可能使人在识读时产生新的“会意”,甚至有人还会因此作出人为的改动。“國”字的古体之一“圀”字的诞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正字通》记载,唐武则天掌国时,“有言國中或者惑也,请以武镇之”,建议将“國”中的“或”字改为“武”字的;但不久又有人进言:“武在口中,与困何异”,认为将“武”困在“口”内并不吉利。于是武则天最终还是选择了把“或”改成“八方”,造出一个新字——“圀”,以表明其合法掌有四海的尊崇地位。不过,此字昭示天下之后,却未能流通开来,只是徒增了一个武曌故事而已。

“國”字的“正字”地位虽不曾动摇,其“俗写”之字却不一而足。其中,“囯”字就是各种俗写中影响较大的一个。“囯”字的产生可能与“國”的草书有关。其在宋代以后已较为流行,笔画较少和写作方便应是原因之一。如今的简化字“国”的由来,恐与此亦不无关联。北宋以后,专制王权不断发展,至明清时达到顶峰。在这种政治体制之下,“朕即国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这个意义上说,“囯”字倒是很好地反映了中国传统国家的性质,因而在专制王朝时代,它也就不言而喻地获得了某种政治上的合法性。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封建帝制被推翻时“囻”字被有想象力的人们加以使用的原因:“民”与“王”相对,成为国家的主人,国由“君”、“王”、“皇”的私产变成民有、民治、民享的公产,也即“國”由“囯”变成“囻”。这种会意的转换,实在是很自然的。

必须指出的是,“囻”字虽在民国初年一度被人较多使用,但并非当时中国人新创。至少在辽代以前,该字就已经产生,而且本身就是“國”的俗写字。只不过此字长期未见流通,少有人识罢了。辽人释行均在《龙龛手鉴》里,列有“國”字的五个俗写,其中就包括有囻、圀、囯三字。但“囻”字究竟缘何而来,其造字之初有何意图,如今已是难得而知。从字形上大胆“会意”一下,或许有两种可能,一是指邦国拥有“广土众民”之义;二是《书经》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之旨。但无论是哪一种理解,归根结底都逃不出“为君王谋”的实质。这种儒家的民本思想,与近代民主观念有着根本不同是众所周知的。当然,它们之间也存在某种相通之处。国粹派代表人物刘师培编《中国民约精义》,陈天华等大赞孟子“民贵君轻”观念,在清末时对于国人接纳和传播西方民主思想产生了积极影响,就是证明。从这一点来看,如果上述对“囻”的传统内涵理解成立,那么该字也未尝不可说是儒家的“小传统”与近代政治良性互动的一个有意义的历史符号。

民国初年,在自觉使用“囻”字的人士看来,帝王虽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社会上认为国“固然不可无民,更不可一日无君”者,仍大有人在。如深受西学教育的辜鸿铭就强调,当时社会大乱,“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君主。比如说法律吧,你要说‘法律’(说的时候小声),没有人害怕;你要讲‘王法’(大声,一拍桌子),大家都害怕了,少了那个‘王’字就不行。”袁世凯妄图复辟帝制的社会土壤,由此可见一斑。而“民国”的观念和制度,也正因此而显得更加可贵了。今天的史书在谈到民国初年的历史时,常常爱说“中华民国实沦为了一块有名无实的招牌”之类的话。实则,即便是纯粹沦落为“一块招牌”,它所起到的重要历史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于这一“招牌”的作用和功能,迄今为止,史学界还远未给予足够的认知和揭示。

也许是民国以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太多的灾难和罪恶都是在“人民”和“群众”的名义下进行的缘故,如今的人们对于“民国”、“民权”等近代新生的政治概念的历史价值,不免太过看轻。诚然,在缺乏民主传统和现代经济基础的国度里,“人民”、“民权”等概念的流行和“霸权”所向,确有可能导致走向其理想的反面。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但这些概念所带来的良性历史变化,所导致的进步追求和实践,一言以蔽之,所参与造成的复杂历史进程,又岂能一笔加以抹杀。这或许就是今人如我者,见到民初国人使用“囻”字之时,浮想联翩,并愿意提请人们对这些概念“正面思之”的原因之一。

“囻”之一字,民初虽有人一度有意识地加以使用,但最终并“未能流通开来”。这可能主要是语言文字自身的问题。既有“民国”,何需“囻”字?两相重叠,实属自扰。况且这里还有一个“國”字早已为人们所长期习惯性使用?实际上,在笔者所见到的《社会世界》创刊号上,内封上题写“中华民囻”,而外封上却依然保留了“中华民國”的字样,其文中更是“囻”字和“國”字交相并用,仿佛是“國”字改不胜改,到最后,竟连编辑自身也只好泄气作罢,堕入不得不听任“國”字自存的窘境。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怎能企望“囻”字在当时能够传播开来呢?语言文字自有其自身演化的规律,它一旦产生,便不能完全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