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请求 密云“2·5”特大事故案终审维持原判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案终审宣判,依法驳回两名玩忽职守人员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维持原判。
据介绍,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亦称彩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及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对有关1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党纪政纪处罚,并将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孙勇、陈百年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