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贪官陆续遭重惩
齐鲁晚报
《重庆晨报》报道一年前因陈凯案引发的福建省官场“大地震”,如今已进入了司法审判阶段。
“陈凯案”是福建政坛继“远华案”之后的又一特级大案。活跃在福州娱乐业和房地产业的不法富商陈凯,把大批涉及公安、政府、法院等关键部门官员拉下水,形成其犯罪集团、活动的保护伞。陈凯曾担任福州市政协委员,在福州娱乐业和房地产业有巨额投资,2003年因涉嫌国际特大贩毒案以及走私、组织偷渡等罪行而被捕。
目前,一些稍低级别的福建官员以及八大贪官中的一部分,已经结束司法程序被判刑,一些较高级别官员也行将结束“双规”程序。
在诸多因陈凯案被判重刑的市长级高官中,以原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方长明判刑最重。经查实,因方长明收受巨额贿赂而造成国家损失达一千多万元之巨,所以被判无期徒刑。方长明在担任福州市鼓楼区委书记期间,与陈凯打得火热,陈凯黑社会集团得以将总部设在鼓楼区并不断壮大。
原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长刘用照,因在福州市政府任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开放办主任及副市长期间与陈凯交往甚密,收受陈凯巨额贿赂而被判刑十六年。
去年12月那场廉政风暴中落马的福建八大贪官之一、原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智渡江也因受贿十余万元而被判了十二年徒刑。
目前,尚未被判刑的市长级高官还有原福州市委副书记宋立诚、福建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康振,但二人均已结束“双规”进入司法程序。
与陈凯称兄道弟、整天花天酒地的福清市委书记朱健,也已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只是因为案情比较复杂而尚未最后判决。
原福州市文化局局长吕赣明,因收受陈凯的贿赂19万元,为陈凯的“黄色”事业提供庇护而获刑十三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云汉也开始了服刑日子。这位权倾一时的大法官,长期与陈凯沆瀣一气,王云汉被判处十二年徒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梁铭德、原鼓楼区法院院长刘瑞广,也是陈凯的“铁兄弟”,目前都已结束“双规”等待最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