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高院原院长收受贿赂305万吴振汉落马轨迹(图)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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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305万
吴振汉在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诉讼、插手基建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05万元。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振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吴振汉开除公职处分;将吴振汉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位接近“吴振汉案”办案人员的权威人士向《法制早报》记者透露:吴在“双规”期间的确有过自杀的想法和做法,“但都未遂”,因为纪检机关在对其“双规”之初就做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插手基建项目
该知情律师认为,吴的不明财产主要来自插手基建项目、“卖官”以及干预诉讼等几方面。位于该市二环路浏阳河收费站旁的高大而有气派的大楼便与吴有关系。吴振汉的插手基建问题主要也在于这座2002年开始启用的新办公楼。据测算,这座大楼的造价至少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知情人士认为吴在大楼的建造、施工过程中是“一把抓”的,而按照有关建筑业内的“潜规则”进行推算,吴从中所获的绝不是几十万的小数目。
送了几十万才获升迁
“卖官”可能是吴振汉“广开财源”的另一条渠道。有关人士向《法制早报》记者透露,一位当地的法官,正是靠给吴送了几十万元的钱才获升迁的。在另一方面,吴的“拿钱办事”也是有“原则”的。有一次一位想为自己“活动活动的”的下属给他送去了五千元,结果就被吴拒绝了。
亲属卷入案件诉讼
吴的落马与辽宁田凤歧、广东麦崇楷有着极其相似之处———连妻儿以及亲属卷入案件诉讼并从中获益。而此时那个被称之为一向比较规矩的吴公子———吴剑雄还是浮出了水面。这个被外界认为不怎么显山露水的高官子弟,此前就职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由于该公司的业务中涉及不良资产的管理执行工作,因此吴剑雄参与省高院的案件执行可谓顺理成章。
1999年,湖南省高院查封金北圣公司的资产深圳大世界商业城。在进行查封资产拍卖时,湖南省高院并不是由执行庭来执行,而是把业务外包给李小平。李小平曾是湖南省高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吴振汉当时任刑一庭庭长,由于两人是同乡,关系一度甚为密切。1998年,吴振汉升任湖南省高院院长,李小平以其妻为法人代表成立了一家拍卖公司。
2000年初,李小平夫妇的这家拍卖公司得到了湖南省高院拍卖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三、五层的委托函。专案组已查明,为了寻求吴振汉的支持,李小平夫妇让吴振汉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上班的儿子吴剑雄共同参与拍卖,佣金双方分成。按照行规拍卖业务至少可以得到相当于标的物4%的佣金,“深圳大世界商业城执行案”4亿元拍卖标的1600万元的佣金,也被湖南高院前院长詹顺初的儿子詹小勇盯上了,最后詹小勇取得了深圳大世界商业城其他楼层的拍卖权。图为吴振汉资料照片。(据《法制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