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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臂头上转 应设警示牌(图)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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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本报A18版报道了南京定淮门大街一工地发生了塔吊倾倒伤人事件后,南京一位读者致电本报反映说,南京目前不少主干道旁都有建筑工地,许多塔吊吊臂的长度越过工地,伸到马路上,吊运建材的吊臂每天都在马路上空来回转动,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在对市区施工工地进行观察时发现,在珠江路一处工地上,塔吊的吊臂吊着水泥预制件等建筑在人流如织的马路上空左右转动时,道路上来往行人和车辆多数都没有察觉(如图)。

  一些过往市民见记者观察时才发现这一“险情”,他们说,现在南京的建设项目很多,其中许多施工工地靠近马路,有时要是看到了,也就只能缩着脖子硬着头皮快速冲过去。虽然工地施工需要塔吊,但它对其工地附近市民产生威胁时,施工单位理应对市民有所提醒,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昨天下午,记者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致电南京市建设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市区的一些工地因受场地限制,吊臂延伸至马路上在所难免。但施工单位对于会给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产生安全隐患的,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即在吊臂越出工地运输建材时,应安排专人在工地外提醒过往行人,或在吊臂作业范围内的马路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吊臂在夜间施工的,还须设置相应的警示灯。邵鹏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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