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袭货轮集装箱落海 海汽获人保赔偿470万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2004年11月25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收到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发来的情况说明书。情况说明书称:该公司凭海南检验检疫局出具的验残证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回人民币4769551.19元,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至此,这件历时近一年,海南口岸近年来少有的大宗货物残损案在检验检疫机构、货主和保险公司的通力合作下,得以圆满解决。
2003年12月6日上午,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到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申请,对一批进口汽车配件进行残损鉴定。
据了解,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从日本伊藤忠商社订购了一批价值780160781日元的汽车配件 ,2003年11月29日,该批货物搭载“OOCL SETO”轮从日本广岛驶往中国海口港。12月1日,在驶往海口途中,该轮遭遇了6-7级大风,船右舷连续两次遭大浪袭击,致使船左舷倾斜15°。船身摇摆颠簸剧烈,大量海浪打上甲板。期间,船方发现18号舱的集装箱已位移,一些集装箱已丢失了。
根据了解的情况进行分析并认真核对及查勘,检验检疫人员查得有8个集装箱在船行途中落入海中;3个集装箱箱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变形、凹损、凸损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通过核对海汽公司报检单据,鉴定人员初步确认共有11 个集装箱,货值79079320日元(约合人民币590多万元)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残损。
为此,海南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人员开始了历时2个多月的残损鉴定工作,2004年2月25日,现场查勘工作全部完成,并得出了鉴定结果:1、落海集装箱所载货物鉴定损失:100%。2、根据无法修复、可修复、维修费用及商销等因素,严重受损集装箱所载货物其鉴定损失为5%~100%。经综合评估,该批货物残损率达90%以上,是近年来海南口岸少有的大宗残损案。
2004年3月16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出具了验残证书,并详细列明了残损配件的种类、残损情况,供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人保海口分公司确认了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验残证书,并与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同意给予海汽公司人民币4769551.19元的赔付。(完)(记者 李灏 通讯员符传涛 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