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中国商标制度沿革

新闻晚报

关注

1904年8月,由清政府商务部拟定并经光绪皇帝钦定,第一个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正式颁布,1904年11月23日正式实施。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商标法律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时期。1923年,颁布了中国商标史上第一部内容完整的商标法律——《商标法》,编辑出版了中国商标史上第一本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公告商标注册等内容的综合性刊物——商标公报》,成立了中国商标史上第一个中央政府商标注册管理机构——北洋政府农商部商标局。“兵船”牌商标就是在这个时期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的,它是我国商标注册史上的第一号注册商标。

1925年9月,国民政府在广东地区颁布《商标条例》和《商标条例施行细则》;1930年5月,公布《商标法》,同年12月30日,公布《商标法施行细则》。在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还颁布了《非常时期上海特区及各游击区商人呈请商标注册成立办法》等特殊时期的商标法规。

1950年7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第一部新中国商标法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82年8月23日,重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出台,此后《商标法》又几度被修改,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在2001年10月27日,正值我国加入WTO前夕。

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历年累计有效注册商标已达到145万多件,从有关数据来看,我国商标的年申请量已连续三年居世界第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