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冒充酒店客人入室盗窃财物销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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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郑建华记者江跃中) 流窜于各大宾馆酒店,入室盗窃钱财7.7万余元的尹贤明、周胜及为其收赃的杜怀英,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天被黄浦区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及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和6个月。
尹贤明、周胜系四川籍无业人员。经预谋,两人于今年5月13日窜至本市某酒店,冒充客人,诱骗服务员将一客房门锁打开,入室窃得人民币2000元、美元250元。此后的一周内,尹、周先后至本市及苏州的各大宾馆、酒店,窃得住店客人现金、笔记本电脑等物,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两人将其中部分赃物销给同乡杜怀英,得赃款1万余元。杜明知上述赃物系盗窃取得,仍予以收购,并低价卖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