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青少年轮奸少女被判
京华时报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前天,在市一中院的刑事审判庭上,年龄在17岁和21岁之间的9男1女站成了一排。因为参与轮奸一名16岁少女,他们分别被判处5年乃至无期徒刑。据了解,酿成这一惨剧的原因是17岁的女被告人李芳(化名)认为,被害人张雯(化名)勾引了她的男朋友。
前天下午,法官向面前的10名年轻被告人宣读了长达23页的判决书。听到自己以后要在铁窗内度过12年的生活,李芳当即瘫倒在地。几名年仅17岁的男孩也低着头抽泣不已。此时,20多位赶到法庭的家长们已哭成一片。
据了解,被害人张雯与李芳曾经关系很好。去年8月2日夜,李芳和张雯在朋友家留宿。当晚,21岁的陈某在一同玩耍时“看中”了张雯。听说此事后,李芳揪住张雯的头发,连打她3个耳光,强迫她和对方“睡觉”。次日,李芳怂恿同去玩耍的其他2个男孩将张雯强奸。此后不久,在李芳怂恿下,先后有7名男孩对张雯实施了轮奸。
据李芳交待,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对张雯“曾经勾引自己男朋友”的一个小小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