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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受贿牵出高管局长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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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8日晚,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在长沙被“双规”。据透露,18日当天,中纪委办案人员对包括杨志达夫妇在内的至少6名湖南交通系统官员实施“双规”审查。而杨志达被“双规”,主要跟工程问题有关,其导火线则是王道生特大受贿案。

中纪委“空降”长沙暗查

按照惯例,杨志达属副厅级,类似案件本应由省级纪检部门负责审查,但实际上对杨志达等人实行“双规”的却是中纪委。“肯定是出了大事,因为在没有掌握到一定证据的情况下,中纪委是不会轻易出手的。”据湖南省高管局一位官员介绍,10月18日,中纪委数名办案人员“空降”长沙,随即兵分两路出击。其中一路留在长沙,将当天傍晚正在湘江边上散步的杨志达夫妇带走。杨志达的家中电话、办公电话、手机随后被全部关闭,其家庭成员及秘书也相继中断与外界联系。

中纪委专案组另一路直取株洲。此间,高管局一位处长正在株洲开会,会议中途“上厕所时再没有回来”,后证实此处长被中纪委办案人员带走。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表示,此案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牵涉到的党员干部较多,其经济问题数额也越来越巨大;另一个特点是,案件之间环环相扣。“这次杨志达事发,就是中纪委根据之前王道生案顺藤摸瓜的结果。”他说。 仕途平坦却曾“旧病缠身”

资料显示,1978年起杨志达即担任湖南省路桥建设总公司技术员,自此又先后担任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8月任湖南省公路局局长,1996年4月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被“双规”前,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管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据了解,湖南省高管局几乎每一间办公室,都挂着一张湖南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图。一位官员评价,杨志达担任省高管局局长以来,是湖南高速公路飞速发展的高峰期。今年2月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杨志达在专题报告中指出,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218公里,升至全国第九。按杨志达在会上透露的规划,湖南将基本形成以省会长沙为中心,连通其余13个市(自治州),辐射东、南、西、北的“一纵四横”高速公路运输主骨架网,为此平均每年将有105亿元的投入。

不过,在交通系统内部,一些职工对杨志达的升迁路径颇有微词。一个细节是,仅仅只有大专文化的杨志达已是高级工程师,而学术也并非杨之专长,一些论文或课题均与数人合写而成。不过,这丝毫未影响杨志达仕途平步青云,有人戏称其“年轻有为”以至于“破格提拔”。

关于杨志达的问题,其实早在2000年发生的马其伟案中已暴露无遗。湖南省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证实,马其伟曾为杨志达的仕途提供帮助,而作为回报,杨志达在招投标、分包工程等方面,为其妹马淇英、女婿及儿子敛财创造条件。

据《检察日报》的消息,1997年,湖南省湘耒高速公路工程动工。杭州西兴农水物资供应站的徐从芝主动找到了马淇英,希望请其兄帮忙在湘耒工程中推销钢材,并许诺按每吨30元给好处费。在马淇英、马其伟的运作下,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间,徐从芝共向湘耒高速公路推销钢材6000余吨,并按时收回了货款。马其伟和马淇英因此获得好处费18万元,其中马其伟得6万元,马淇英得12万元。

目前尚无证据显示杨志达从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一个事实是,自1995年已升为湖南省公路局局长的杨志达,1996年4月起即出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 案涉王道生受贿案

马其伟案发后,杨志达不仅未受牵连,反而节节上升。权威人士解释,此间杨获得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以及更高层的扶持。这位人士同时透露,杨志达此次案发,与怀新、永连等高速公路相关工程项目有关。

2003年12月底,衡枣(衡阳枣木铺)、永连(永州至广东连州)通车,而怀新(怀化新晃)高速动工。这被湖南省交通系统视为当时“三喜临门”之大事。但在2003年12月26日,也就是永连高速举行通车仪式当天,王道生接受纪检部门传讯时,主动交待了其在此公路招投标中相关的腐败问题。

王道生曾任原怀化地区行署副专员、永州市市长等职,在永州、怀化两地有广泛的人脉资源。而王道生身兼全省公路重点工程分管领导、省高速公路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等重要职位,与关系甚密的杨志达一起,持有工程各个环节相当大的话语权。在今年2月的会议上,湖南高管局纪检负责人在报告中指出,该局2003年共收到群众举报85封,上访98起,从上访、信访核查反映的情况看,主要涉及到工程招投标、组织人事、红包礼金等问题。据《新京报》

窝案串案成反腐新课题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领刑15年,而这前副市长,只是“著名”的襄樊腐败窝案中的一名落马官员。从这个“窝”里,共揪出了74名领导干部。据了解,在查处此案时所有涉案的贪官重重设障,留出灭证空当并且互相打掩护,从而编就密网反侦查。

据检察机关分析,近期尚未再出现成克杰、胡长清、慕绥新那样的腐败大案、要案,但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从个案挖出窝案牵出串案”已成腐败案件中的新规律。“窝案、串案之所以令人担忧,是因为这一现象的出现和普遍,说明腐败问题不但已连成片、串成串,而且它们之间已互为因果、互为土壤。”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高官犯案,不管其职位多高、案件多大,只要孤立或相对孤立,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就有限。但如果大贪官本就是由小贪官“成长”起来的,大案件是在小案件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那么大贪官的出现就不再是偶然,大案的出现就不再是偶发。如果把“从个案挖出窝案牵出串案”的特点作为背景,在这样的土壤中,联成一“窝”、串成一“串”的小贪官中,必然会“成长”出大贪官,一堆小案件必然会“培育”出大案件。“在这种腐败窝案、串案成为新规律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所面临的危害就更加严重,反腐败的斗争就更加艰巨。”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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