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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玩具枪伤人毁容(图)

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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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一把仿“左轮手枪”式样的塑料火药玩具枪,烧伤了孩子的脸部及前胸———记者昨天获悉,龙湾状元工商所已经受理了这起消费者纠纷投诉案件。

  在温务工的安徽籍郭某称,11月2日其9岁的孩子(横街小学三年级学生)在学校对面一家小店购买了一把仿“左轮手枪”式样的塑料火药枪玩具,使用中发生爆炸,衬衫胸兜烧了好几个洞,小孩脸部及前胸都被烧伤。

  在郭某提供的玩具外包装上,没有看到生产商的厂名厂址及使用说明等内容。龙湾分局状元工商所执法人员询问该个体文具店徐某,得知此批玩具枪是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一带以每把3.5元批发来的,又以5元一把卖给消费者。11月2日晚上玩具枪爆炸后,当事人郭某向店家要求赔偿,店家在状元工商所调解人员到现场前已经将剩余未销售的枪退给批发商。

  龙湾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儿童塑料火药枪玩具的子弹属火药危害性较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三无”劣质玩具,尤其要慎购以火药为子弹的玩具枪。江少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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