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校园血案一审判决
今晚报
罪犯贾庆友被判死刑曾苦求“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
《山东商报》供本报专稿 11月 4日上午 10点钟左右,莒县“9·20”校园砍伤小学生案在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大厅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贾庆友的所作所为,行为极为恶劣,影响极为恶劣。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公诉中提供的证据充足,事实清晰,做出了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贾庆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以犯绑架罪判处贾庆友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在听到审判长宣布自己被判处死刑后,犯罪嫌疑人贾庆友的表情异常冷静。当审判长问他判了什么刑、怎么判的、并告知他的权利时,他都一一进行了回答,并表示认罪服法。同时,贾庆友表示,自己要上诉,苦求“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