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花四溅 寒心一片(图)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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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积水 一冲而过
11月4日,省会长沙降下一场大雨,马路两旁积水增多,不少路人被急驰而过的汽车溅起一身泥水,有人还为此争吵起来。
下午2时许,记者在长沙市解放中路一处公交车站候车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快速开过,溅起尺把高的水花,顿时将路边一名女学生的裤腿完全溅湿,她显然被这突然而来的“袭击”吓到了,目瞪口呆地站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边擦边不停地说着“真讨厌,真讨厌”。紧接着,又一辆的士车开过来,大家都“聪明”地将伞撑开护住双腿,可鞋子还是湿了。一名躲闪不及的男士手中的提包被溅湿后,气愤地追出几步后破口大骂,可汽车早已“涉水而逃”。记者注意到,公交车和空出租车在靠近人群时会稍微减速,其它车则很少减速,有的甚至还故意选择积水多的地方走。
新规
造成损害 可以索赔
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这就为受害者向司机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因为既然降低了速度,就不应该出现机动车溅湿行人的情况,只要司机的行为对行人造成了一定利益的损害,行人就可以向溅水的驾车司机索赔。但法规中没有提及有强制执行的相关条款,所以交警部门不能强制司机赔偿,只有通过法院索赔,通过法院判定驾车司机在事件中是否构成过错,从而获得赔偿。
调查
驾驶陋习 排行第六
记者了解到,在日前北京市的一项民意调查中,“雨后行车不减速,行至积水路面不减速,更有甚者竟然加速通过,致使水花四溅,溅得过往行人一身。”被评选为第6大驾驶陋习。有市民建议把司机的开车德行纳入交通规则进行管理。
声音
交警部门
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出租科了解到,类似的投诉过去也有过。交警部门对汽车溅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汽车在雨天减速行驶不仅是司机个人素质问题,也关系到行驶交通安全。“当行人在路旁时应根据雨量大小、积水多少而适当减速,这主要靠驾驶员自身素质约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租科每季度都会组织驾驶员学习,同时要求出租车公司也进行相关教育,提高驾驶员的素质。
公交公司
长沙市公交总公司表示,他们对此也没有硬性规定,只是要求驾驶员在雨天缓速进站,停稳再开车门。“公司教育是一方面,主要是看个人素质。”相关负责人还提出,城市道路积水太多与排水下水管道有很大关系,“我们也希望积水少些,市民出行更方便,市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和改造。”本报记者郭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