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新合同文本有利于减少纠纷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虽然对于旅行社来说,采用统一的《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约束会好处更多一些,但记者从北京各大旅行社了解到,由于合同中将旅行社的权利、义务表述得很清楚,如游客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旅行社有权拒绝。这对于避免旅游争议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大部分旅行社均表示一旦合同正式启用,将尽快采用。
北京春秋国旅总经理杨洋告诉记者,合同很多内容对旅行社自身利益和规范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如首次明确规定了“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至24:00)为计算的,这样就减少了一些游客以实际游览时间作为参团标准的误区。此外,在旅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对游客也有约束,“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这也是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
中青旅国内部总经理赵毅则认为,旅行社在采用新合同后,在具体操作上将会有一段磨合期。他介绍说,在合同尚未正式出台的讨论期间,旅行社的担忧集中于几个敏感地方。首先,是普遍会遇到的行程更改问题。他说,有时候,行程更改并非出于旅行社的本意,如由于航空公司航班更改,具有临时性,因此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书面告知游客。其次,合同规定游客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约不用付违约金,但对于旅行社来说,由于存在提前支付了火车票等先期费用,因此已经造成事实上的损失。此外,在黄金周期间,由于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紧张,旅行社需要比平时更提前支付有关费用,因此,是否允许与游客签署附带条款,以更切合实际等。他认为,这些问题都有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磨合解决。
作者: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