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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少一个顿号引发12年官司 农民网上举报惊动高检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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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西安晚报》报道:陕西临潼一农民赵某私自非法扩占宅基地后,土地部门下达了强行拆除的处罚书,但因处罚书上“花栏房”和“花栏、房”的一个标点之差,导致法院并未强制执行非法房屋。同村另一农民王某为促其按要求拆除违章房,举报了12年未果。近日,此事经网上举报,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并介入调查。

1987年,临潼县西泉乡麦王村村民赵某在原宅基地上私自向村中道路上扩建,修起了3间平房和花栏,并开了北门。1992年,同村王某向土地部门举报了此事。临潼县土地局“责令赵某拆除扩大地面上修建的花栏房和后门,退还所扩占的集体土地。”

但赵拒不履行此决定。土地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对处罚决定上需拆除的“花栏房”发生异议,平房丝毫未拆。

此后,临潼土地部门就欲拆这一处非法房屋数次发文。1993年9月,临潼县土地局再次对“处罚决定的解释”发文声明,拆除赵某的非法地面建筑物是“花栏、房和后门”。1995年下发的“就赵某非法扩大宅基地处罚决定”做出的具体说明中,责令拆除的范围包括:长10.25米、宽6.3米的平房以及围墙、门和花栏。

据举报人王某介绍,自从赵某建起房屋后,所规划路面的出水渠道就被挡住了,每遇下雨,水直灌向周边邻居的房子、院子里。他只好向有关部门继续举报,但非法建房至今未拆。

王某说,他就是想讨个公道,没想到一讨就是12年。12年来,他为此花费近20万元,举报材料不知写了多少,仅复印费、邮费就花了3万多元。但他坚信,会有人管这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事。

近日,王某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令他欣慰的是,目前高检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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