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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婚介:美丽骗局的背后(组图)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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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陈铁实习生关力制/文见习记者陈胜谦/摄

李凤兰的遭遇并不是个案。

由于虚假信息泛滥,目前沈城的婚介行业正面临诚信危机。

报纸婚介广告里充斥着虚假信息。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由来已久。最初,婚介机构的出现,是为了满足某些单身青年、大龄男女或离异、丧偶人士择偶需求而组织起来的,具有较鲜明的公益服务色彩。而今,随着国家对婚介行业管理的逐步放开,婚介行业竞争加剧,随之各种不法活动也日益猖獗,沈城婚介行业正面临着诚信冰点。

  到目前为止,沈阳市

  从事婚介的注册企业有178家,而2002年时只有21家。3年中,增长了748%,这其中还不包括民政部门审批的从事婚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约33家;其余若干小门脸的无照婚介所更不在统计之中

  沈阳市婚姻介绍所,位于和平区三经街和九纬路交叉路口,门庭冷落,但这家婚介所是沈阳市人事编制委员会发照的事业单位,并且是沈阳目前惟一持有事业单位许可的婚介所。

  沈阳市婚姻介绍所成立于1980年,是沈阳市成立最早的婚介机构,主任李苏先已经在此工作了16年。但谈起婚介所的经营,他显得很无奈,“你只要看一下报纸广告就能知道,现在社会上的婚介所太多了,而从业人员的素质却没有保证。人家大多打的是个人征婚广告,看上去很有吸引力。而我们坚持原则没有这么做,效果当然没有人家好。”

  沈阳市婚姻介绍所现在每年的入会人数不超过200人,这相比于其他稍具规模的婚介所动辄3000的会员数来看,确实属于惨淡经营。

  问其原因,李苏先将其归咎于自己对征婚人员的要求太严格,“不带证件的我们不允许入会,带证件不带原件的也不允许入会,而且我们的入会费也是物价部门给定的标准,是140元。”这是沈阳市惟一具有物价部门审批的中介价格,也是沈阳市会员制婚介所中收费最低的。

  沈阳市物价局收费二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对市场行为的婚介价格是放开的。也就是说,婚介所收费多少完全是自己说了算。

  而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则告诉记者,有的婚介机构不严格审查征婚当事人是否已有配偶,为某些别有用心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借婚姻介绍为名,行非法活动之实。今报就曾于10月22日报道过婚介所通过发短信招揽生意,名为婚介实为涉黄的事。

  沈阳市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事婚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今年末不会再进行年检,民政将彻底与婚介行业分离。

  民政与婚介行业的分离源于国务院于2002年11月1日下发的《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第141项规定,取消民政部门对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随之,工商部门将直接对婚介所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批。

  而据沈阳市工商局统计,到目前为止,沈阳市从事婚介的注册企业有178家,而2002年时只有21家。3年中,增长了748%,这其中还不包括民政部门审批的从事婚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约33家;其余若干小门脸的无照婚介所更不在统计之中。“业内竞争的加剧导致了婚托横行和假广告的泛滥”,李苏先说。

  婚介广告用语只限刊

  播征婚者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等,经济来源和住房只能说明有无,不得刊播类似“气质好”、“美丽温柔”、“完美”等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

  婚介广告版几乎每家媒体都在做,然而真正值得市民信任的却越来越少。“明知道有些广告不可信,可却又不得不通过广告去择偶,至少打广告的婚介所给征婚者留下了证据。”李凤兰说。

  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婚介广告不在前置审批之列,而报纸的婚介版大多承包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自然负起了对婚介广告前期审查的责任,但由于经济利益的诱惑,很多广告公司并没有真正负起责任来,那么虚假宣传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每年,工商部门都要查处一大批虚假广告,但由于罚款额度有限,并不能引起广告公司和婚介所的重视。

  沈阳市对婚介广告的规范曾经在2002年有过一次,当时沈阳市人民政府婚姻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婚姻介绍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婚介广告要据实专题刊播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和地址,婚介机构要留存征婚广告者证件的复印件备查,婚介广告用语只限刊播征婚者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等,经济来源和住房只能说明有无,不得刊播类似“气质好”、“美丽温柔”、“完美”等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

  这些规定当时曾在婚介行业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但其通知也随着民政部门对婚介行业的放手而失去效力。2004年8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婚姻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婚姻介绍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任何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婚介机构不得再以民政局名义刊登和发布婚介广告,如“民政局正规婚介”等字样。

  而现在,报纸广告中经常会出现“楼房多处”、“天生丽质”、“巨额资产”和“党员婚介”等禁用词汇。从事婚介行业多年的王强(化名)向记者介绍了透视虚假广告的诀窍,不打婚介所名头的广告不要相信,写有“个人手机”但打过去称是婚介所的不要相信,讲述个人感情历程用词花哨的不要相信,“免费见面”和“成功后付费”的不要相信,广告宣传中不带有座机电话的不要相信。

  在广告宣传语中,还多见到“租桌”字样,王强说,这是婚介所向外租用营业执照的暗示,其他人可以租用婚介所的执照在他处经营,市民的合法权益将更难以得到维护。

  沈阳市婚姻介绍所的

  李苏先提出建议说,单次见面收费应该由物价部门来禁止,因为单次见面是婚托赖以生存的土壤。取消单次见面收费,婚介所将逐步向提高服务质量上努力,进而实现正规化经营

  在报纸的婚介广告宣传中,记者看到这样一则广告,“某某婚介公开向假、托、骗宣战,发现本所有假有托奖现金1000元。”广告中没有出现个人征婚信息。

  随后,记者与该婚介所的负责人张凤杰取得了联系,张凤杰说自己虽然从事婚介行业时间不长,但遇到的有过上当受骗经历的征婚者却不在少数,因此对婚托深恶痛绝,“这种行为损害了整个婚介行业的信誉和利益”。

  记者随后对其会员进行了暗访,没有发现婚托的踪迹,却遇到了75岁老人罗泉。罗泉曾经有过遭遇婚托的经历,随后开始对沈城的一些婚介所是否存在婚托进行调查,“如果你们报社有需要,我可以配合你们做暗访。”

  对于婚介行业,罗泉提出了规范建议,婚介从业人员要佩戴统一的带有照片、姓名的工作证件;婚介行业应领取统一的服务业发票进行营业;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

  由于深受其害,罗泉对婚托深恶痛绝,“这些人不只是在从经济上欺骗市民,更重要的是给市民以精神上的打击。到婚介所征婚的人大多都曾有过痛苦的婚姻经历,想寻求一段新的幸福,然而得到的却是婚介所和婚托的剥削,这就严重影响了他继续追求幸福的勇气和信心。”

  沈阳市婚姻介绍所的李苏先提出建议说,单次见面收费应该由物价部门来禁止,因为单次见面是婚托赖以生存的土壤。取消单次见面收费,婚介所将逐步向提高服务质量上努力,进而实现正规化经营。

  而张凤杰认为应该禁止个人征婚广告,“这种广告对单身人士来说最具有诱惑力,也最容易产生虚假信息;同时,单纯依靠广告公司核实广告的真实性无异于与虎谋皮,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虚假婚介广告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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