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李文革等上庭受审(图)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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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的庭审中,李文革这个昔日衡阳的风云人物开始对“11.3大火”表达了他个人的看法:“我对去年11.3大火中牺牲的烈士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表示慰问,对灾民表示同情。”
尽管讲了这样一番话,李文革却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作为一个投资者、开发商,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虽然有一些项目违规,手续不全,但得到了补办。”李文革说,他还有大量的财产在该大厦,这次事件让自己损失很大,命运也受到打击。
死难消防战士亲属,受灾居民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此案预期审理3天。
《长沙晚报》供稿
新闻背景
“11.3”特大火灾事故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起火。大火造成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15名官兵受伤。火灾事故发生后,专家鉴定组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衡州大厦在设计和施工上的质量隐患,是造成大面积坍塌的内因。2003年12月21日,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被当地警方逮捕。(来源: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