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没收“假币”令人生疑(图)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
本报芜湖讯 10月24日上午,芜湖市的王先生在该市某银行北京东路营业大厅内存款时,遇到了一件不顺心的事。
王先生自己在家清点多遍的百元人民币共4万元现金,可到了这家银行存款时,工作人员硬说有一张是假币。真是假币没收也是应该的,可是这家银行在办完存款手续之后并没有开具假币收缴凭证的意思,在王先生的一再要求下,这家银行才开具了“假币收缴凭证”。可是,王先生拿到的“假币收缴凭证”上,收缴单位没有盖章(单据上注明要求盖章),假币持有人(或交款单位)栏没有填写王先生的名字,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栏也没有要求王先生填写。
王先生认为,流通领域的假币损害公众利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制造、贩运和故意使用假币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银行没收假币是应该的,但是像芜湖这家银行这样没收假币,开具没有加盖公章的假币收缴凭证的做法使人产生疑虑。疑虑之一,假币是不是真的能通过规定渠道上缴并销毁,假币会不会重新流入市场?要不然为什么不加盖公章;疑虑之二,该银行工作人员的鉴定结果也不能令人完全相信,《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王先生没有看到这家银行工作人员的证书;疑虑三现在错币、半成品人民币在社会上时有出现,鉴定人员也有鉴定错误的可能,也许王先生的那张100元券人民币“假币”还是一张真币呢,可是“假币收缴凭证”上有关王先生的联系信息一个字都没有填写,到时重新鉴定之后银行怎么和王先生联系?真币会不会落入银行工作人员的私人口袋?
图为该银行开具的“假币收缴凭证”。
(南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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