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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年龄既麻烦又违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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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士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年龄相差9岁。记者张偲摄

  当年为了能随丈夫进城,阮女士在办理城市户口时,将自己的年龄私自改大了9岁。如今此事让她后悔不已:办社保时,社保机构因自己年龄不符不予办理;找工作时,招聘方称自己年龄过大不予接收;办商业医疗保险时,保险公司要她加大保额……

  1963年出生的阮女士介绍,她原是湖北红安人,当年随丈夫进城,在办理武汉市户口时,私自将自己的出生时间改成了1954年,并顺利办成了武汉市户口。如今,这给阮女士带来了极大的麻烦,“真希望能恢复自己的真实年龄”。

  记者在阮女士所辖的派出所了解到,出现这样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阮女士本人。如要恢复原来年龄,只能将阮的户籍送回红安原籍处理。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陆瓯律师表示,阮女士随意更改年龄的行为已属违法。在我国,居民户口与身份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户口上所反映的姓名、年龄和家庭关系等内容都必须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规定,不按本条例规定申报户口的,假报户口的,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都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手记

  9月28日,本报社区版曾报道桥口的付先生,为逃避下放农村,私自将户口簿上的年龄改小了两岁,如今他所在的企业改制,他缩水的年龄成了办理“内退”的障碍。

  居民户口簿是居民身份和家庭关系的重要证件,擅自更改户口簿上的年龄,是一种违法行为。真实最重要,任何虚假或捏造的事实都会“不攻自破”。

  (记者陈麒麟 实习生刘倩)

  (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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