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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凭“优待证”优惠真不少

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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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尊老敬老”是社会的传统美德,市政府也对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乘车、看病、旅游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规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记者从温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凡户籍在温州市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去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温州老年优待证》,并可以凭证在市区享受以下优惠:

1、免费游览各收费公园及景点,江心屿半价收费。

2、办理医院长寿磁卡,看病免收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减半),并享受挂号、治疗、检查、收费、取药等环节的优先服务。

3、参观各种展览会免费入场,各专业影剧院放映电影半价优惠购票。

4、租用专业影剧院或体育馆(场)进行文体活动,其租金半价优惠。

5、办理公交乘车B卡,半价乘坐市区1、3、4、5、24、26路公交车,乘坐汽车、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可以优先购票,优先上车(船),优先托运行李。75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公交A卡,免费乘坐1、3、4、5、25、27路公交车。

6、免费使用各收费公共厕所。

7、对涉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经济民事案件,可缓交或减免诉讼费;司法部门免费提供老年人法律咨询、代书和诉讼代理。

8、各服务单位(营业性浴室、理发店、副食品、食品商店、菜场、粮店、餐馆)等要设立老年人优待标志牌,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9、全市各国有旅游区(点)门票全免。

另有文件规定,温州市区90至99周岁老人从2004年1月开始按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发放,列入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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