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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近30年好友被判死缓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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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被告席上的李静(化名)身体不停地颤抖,抢劫、杀人、煮尸的一幕幕似乎又浮现在她的眼前。昨日,当法官宣布她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她大哭不止,一下子瘫倒在法庭上。贪财:抢劫盯上儿时好友

李静是黑龙江伊春市人,42岁。“我和曲丽(化名)从十五六岁就在一起上学、做买卖。1999年我来到沈阳。2003年,我被检查出患宫颈癌,到哈尔滨治疗。一天,我表弟王琦来看我时遇到曲丽。王琦身上有案子,他对我说:‘我要是被抓到得判很多年,我想在我进去前给孩子留点儿钱花,你看病也得用钱,我看曲丽钱夹里有很多卡,不如我们抢她吧。’”意外:疯狂表弟杀人煮尸

2003年11月1日,曲丽到达沈阳。当晚9点多,李静和曲丽来到铁西区一间不住人的租住房内。“王琦事先埋伏在里面,曲丽进了屋,王琦就用斧子把她打晕,绑了起来。我们从她身上翻出2000多元钱。”曲丽醒后,两人逼着她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李静出去验证真假。当晚,李静回了自己的家。

“第二天一早,王琦来找我,进屋就说‘她死了’,我吓了一跳。我们一起来到那间租住房,从镜子中我看到曲丽身上蒙着被躺在床上,一条惨白的腿露在外面。我被吓傻了。王琦让我去买刀、塑料袋、蒸锅、大箱子等东西,我当时真害怕他把我也杀了,问都不敢问就按照他说的办了。”

“王琦说,事发当晚,曲丽说要上厕所,王琦把她解开后她大喊,还和他厮打起来,王琦就把她掐死了。”

王琦将曲丽肢解后又用蒸锅把尸块煮了。之后,两人将曲丽的钱分了。王琦带着曲丽的尸块逃走,至今没有归案。李静将曲丽的东西烧掉后逃走。悔恨:煮尸大锅压在心头

2003年12月3日,李静被北京警方抓获。2004年7月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9点,身穿囚服戴着刑具的李静大哭着走进法庭。她个子挺高,头发散乱。

在审理中,李静一共大哭4次。当公诉人追问案发时一些细节时,李静边哭边说:“我心跳得厉害,让我吃粒救心丸行不行?”

李静在法庭上多次表示自己只是预谋抢劫,“我真的没想杀人,我和她原来那么好。”

她的辩护人认为,对于李静来说,曲丽被杀属于意外。但公诉人指出,曲的死亡是李静和王琦共同实施抢劫犯罪的结果,李静应对此负一定责任。

昨天,法庭宣布,判处李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静当即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宣判后,李静哽咽着说:“我对不起社会的培养,对不起妈妈和家人,也对不起曲丽,我身体有病,孩子才5岁。感谢法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其实自从出事之后我的心里就一直没有好受过,那口大蒸锅像个巨大的阴影一直压在我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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