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260万无力还 莱芜一风景区被强制拍卖
胶东在线
齐鲁晚报莱芜9月27日讯(记者 闫秀玲 通讯员 薛秀苹 郭增彬) 近日,莱芜市旅游业拍卖第一槌终于尘埃落定,被拍卖的莲花山风景区的相关财产已全部由市中级法院移交给了买受人。
莲花山风景区的前身是莲花山山场,面积约17平方公里,主峰海拔994米,是莱芜第一高山。传说汉武帝访仙到此,在山顶建“迎仙宫”。山中危岩嶙峋,高瀑险潭比比皆是,松青柏翠,有多处历史文化遗迹。1999年底,山场由高庄街道办事处刘家林村村民董宪文承包,承包期23年。2001年,董宪文着手莲花山风景区开发工作。其间,曾吸纳纪强作为投资者联手开发,并成立了莲花山风景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期间,因种种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合作,两人签订“分手”合同。合同约定,董宪文付给纪强260万元,纪强退出公司。2003年3月,董宪文因手头无钱,以风景区内的建筑物和山林使用权做抵押,从城市信用社贷款260万元。今年3月董宪文到期未偿还贷款,城市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董宪文在风景区内的建筑物和山林使用权,并限期还款。因董宪文无资金偿还能力,法院决定对查封的建筑物和山林使用权进行拍卖。拍卖消息一经传开,省内外许多人士跃跃欲试,但最终确定参加竞买的只有来自江苏的个体老板李先生和纪强。
拍卖标的保留价是255万元。经过几轮竞价,纪强成为赢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退出时有合同,按照合同,如果董宪文到期还不上银行贷款,他将自动把景区移交给我。现在我是多花了50万元,但根据景区的发展潜力,310万元这个价码不高。”
据悉,莲花山“两权”拍卖标的价最初曾定为360万元,由于很多咨询考察的人没有竞买行为,第一次拍卖会“流产”。后经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再次运作,将标的价降为255万元,拍卖这才成功。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