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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七”“高露洁”成被告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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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最近接到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的律师建议函,反映牙膏市场上存在的违法宣传行为,请求予以查处。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方面表示,将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正式展开调查。

被其点名的厂商和产品包括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田七”牌特效中药牙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洁士”牌舒敏灵牙膏;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露洁”牌草本牙膏;LG日用化学北京乐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的美洁牌洗必太牙膏。

据了解,消费者杨连弟状告上述四家牙膏生产厂商的案件已在本月9日上午开庭。邱宝昌则是原告的代理律师。邱宝昌给记者提供的律师建议函称,牙膏是日用化工品不是药品。然而,一些牙膏厂商却在他们的产品包装及其商品广告中宣传其牙膏具有预防龋齿、治疗牙龈过敏、清热消炎等医疗功效。邱宝昌认为,四家牙膏生产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有抵触。牙膏厂商的宣传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关于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的要求。

昨天记者从有关人士了解到,被点名的几家企业对此问题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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