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首例手机“假一补十”案宣判 一审商家败诉
新华网
白山市通信器材商城手机大世界在其店内及地方媒体打出广告称:在本店购买手机“假一补十”。市民赵女士在该店购买了一款手机,8天后,该手机出现故障,经鉴定该手机为假手机。当赵女士向其索赔10倍手机款1.73万元时,该商家拒绝赔偿。赵女士将该商家告上法庭。据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该起案件是吉林省首例手机“假一补十”案。
据赵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吴先生介绍,5月8日,赵女士在白山市通信器材商城手机大世界以1730元的价格购买了1部中桥手机,当时该商家信怠凹僖徊故薄?天后,该手机出现黑屏、死机等现象,赵女士到该商家处要求更换,该商家便于6月10日给赵女士更换了一部同型号手机。随后,赵女士把出了故障的手机拿到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认定该手机串号与手机上所贴标志不对应,手机进网许可标志为假冒。赵女士多次找到该商家协商解决,但该商家屡次拖延,甚至拒绝给赵女士赔偿。7月14日,赵女士将该商家告上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此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该商家是否应赔付给赵女士10倍手机款。赵女士向法院出示了购买手机时的收据、三包凭证卡和质量检验证明等证据。该商家称赵女士所做的质量鉴定“不符合国家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批准”,鉴定无效,拒绝赔偿。但该商家承认其有过“假一补十”的承诺。
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商家销售给赵女士的手机属假冒产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该商家应按照约定的承诺赔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判决白山市通信器材商城手机大世界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赔付给赵女士相同手机10部,逾期不能赔付,则赔付给赵女士10部手机的价款1.73万元。
9月22日,记者来到该商家采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该商城的经理戚某就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的请求,目前他们正在等待二审开庭。(记者郑伟)(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