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你的土地证被开发商抵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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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的房屋暗藏巨大风险,专家呼吁成都尽快实现土地和房产“两证合一”
2002年3月,王先生花60多万购买了成都市中心某楼盘住宅。当年年底,拿到了房产证。“两年多了,我们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土地证。”他和其他购房户多次找到开发商,每次都是被告知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土地证。他到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发现,楼盘的大土地证至今还被开发商抵押在建行。
“已属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凭什么拿去抵押?”王先生气愤地说,开发商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更让他担心的是,要是开发商破产了,没有钱偿还银行贷款,他和其他购房户的损失就大了。
王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取得开发贷款后,最后出现“崩盘”甚至破产,土地证也随即被“抵死”的情况,在国内甚至成都不是没有出现过。“土地证若被‘抵死’,银行如果行使土地抵押权,”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雷松涛律师说,购房户的结局就有可能是:买了房而没有房,甚至连购房款也不一定能全数追回。
官方说法3类房屋难有合法土地证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综合处副处长严健介绍,有3类房屋难有合法的土地证。
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行商品房开发,必须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行。一些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商品房出售。在集体土地上搞商品房开发,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由于不用缴纳出让金,而且房屋价格低廉,消费者在明知不能取得合法产权的情况下,也愿意购买这种廉价房屋,但隐患也就此埋下。
还有一些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在住宅用地上修建商业用房,也是造成购房户难以取得合法产权的一个因素。
再者,开发商与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联手,以修建单位职工住房的名义,暗中将修建的房屋以商品房出售给单位以外的他人。赵绍舜律师说,这种情况的房屋,即使“两证”拿到手,今后房屋在进入二手房市场进行交易时,也会遇到麻烦———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补交相应的土地收益后,才能出手。
此外,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的开发、销售,其销售的房屋往往会遇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消协建议“两证合一”保障购房权益
省消协投诉部主任许志明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通常都被理解为对房屋所有权的约定。按我国现行法律条文,开发商只具有“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义务,并没有“主动为购房户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义务。
一个事实是: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购房户的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签约时,购房户的要求很可能被开发商拒绝。最后的结局是,购房户为买房而不得不和开发商签下对方早就拟好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户的利益往往遭到侵害。
许志明认为,在商品房交易中,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必要出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如强制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加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款;加大对开发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处罚力度。此外,还可借鉴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的经验,如重庆就采用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的方式。律师支招无证户该这样办理国土证
已买房的购房户没办理土地证该如何维权?赵绍舜律师给出了如下建议:
看合同约定,与开发商接洽,明确是开发商代办还是开发商协助办理。
如买到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购房户需到规划部门查房屋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如符合规划,购房户可要求开发商完善征用手续和交纳出让金,并重新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房屋不符合规划,房子肯定要被拆除,购房户的损失只有找开发商索赔。
购买划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时,尤其需要审查卖方的土地证,了解土地使用性质,并约定出让金究竟谁交。
土地在银行抵押的情况。在购房签约时,可到国土部门了解土地抵押情况,如对方土地还没解押,就要慎重考虑,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准备买还没买房的准购房户应如何规避风险?赵律师开出如下“单方”:
审查“五证”;在合同上对土地办证进行明确约定,包括办理时间、违约责任;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集体、划拨、出让);审查土地是否被抵押。记者点睛办土地证购房者要主动
土地证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是购房人应享受到的权益,要是没有这个证,其隐患一旦出现,购房户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无论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还是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办理土地证的主体都应是购房者。按法律规定,开发商有“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证的义务,而不是有“主动”为购房户办土地证的义务。
目前,土地证办理虽离不开开发商的协助,但购房户办理国土证的主动性尤为重要。对土地证的自动缺失,就是对自身权益的不重视。
业界发言4道障碍挡住土地证到手
土地使用证迟迟没有办理,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实是难脱干系。“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购房户应该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拿到土地使用证。”雷律师说。
事实上,购房户要在90天内将土地使用证拿到手,基本上不可能。一位房产公司老总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使购房户不能按时办理土地使用证,主要原因有:
开发商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后,通常是办一个大土地使用证,然后对该宗土地进行分期开发,只有等各期开发结束,开发商才按户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办理各户的土地证;
开发商在对一宗土地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因受到拆迁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整个开发工程滞后,直接影响先期入住的购房户按期办理土地证;
开发商手中的征地手续尚未完善,一宗土地的一部分办理了出让手续,还有一部分没有办理出让手续,开发商在办理出让手续的部分上修起商品房并出售,很显然,这部分购房户很难在短时间内拿到土地证;
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售后,而其以土地作抵押的开发贷款还没到期,开发商要等贷款期限到了后,还清银行贷款或用另一块土地将已开发的地块置换出来后,购房户才能办理土地证。见习记者吴伟摄影郑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