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四中24名男生被强制剪发(图)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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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赵伟陈英杰文/图
昨日下午班会课,泉州四中活动室内,24名初中男生排队等待理发师剪发。
这并不是一堂劳动实践课,也不是关于美容美发的课,旁边坐着的四中保卫科的老师介绍称:“今日学校组织检查了学生的仪容仪表,这24名男生留长发,违反了校规。”
这位老师进一步解释道:学校出台了仪容仪表规定,其中男生头发后面不能超过耳垂,两鬓不超过耳孔;女生不许烫发、留披肩发,不穿露背装。
学生:“只是超长一点点”
剪发开始。24个学生排着队,两个一组到活动室内的椅子上,两位从外面请来的理发师挥动着剪子,排在队伍中间的阮同学歪着头看着。
记者问:“下午被查到了?”
阮同学点点头,笑了。
记者指着他的超过耳洞的两鬓,他用手摸了摸:“挺冤的,开学时学校通知过了,不过我到理发店剪时,理发师说这样才好看。”而排在后面的苏同学称自己刚刚超过耳洞一点点。
校长进来了,向记者介绍学校的规定,同学们都异口同声地称自己的都只是超过了一些而已。
校方:“细节不容忽视”
泉州四中政教处主任杨俊伟介绍称:这不是第一次了,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学校从上学期就开始组织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上学期也查到30来个同学,头发长度超标,我们就请了理发师来专门给他们剪发。
他称:今日是由校长牵头进行的突击检查,发现了同学的违规现象,立即纠正的同时还会扣文明班级评比的分数。“如女生披肩发不扎辫子、戴首饰……头发长的男生就要过来剪掉。”
泉州四中校长张然称:学校出台各种仪容仪表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小学和初中是一个孩子最重要的成长时期,可能仅仅因为一点不注意的细节,就会完全导致一个学生向相反的方向成长。所以我们严格要求学生的仪容仪表。“这也是符合教育部门关于学生道德建设的相关要求。”
“为了尊重学生,开学的时候,我们让学生自己回去剪。可这次检查还是发现了24名男生,当然女生留披肩发的,我们当场纠正了,叫她们扎成辫子。”
校长:“收费全给理发师”
当记者问及剪发要不要收费时,校长张然表示,学校先垫上,然后再向每个学生收3元,不过这些钱学校绝对不会动一下,会直接交给理发师。
后来,理发师告诉记者,到学校来剪头发每位学生收费3元,“我们在外面都是5元,因为是学校请我们来的,而且一下20多个,数量多,所以才只收3元”。
张校长摊开双手:“学校从来没有想过要从这上面多收学生一分钱。退一步说,一共20多个学生,每个3元钱,共六七十元。谁会去动呢?不过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这是学校的做事原则问题,而且是今秋一费制严格要求,学校绝对不会、也不敢多收一分钱。”
学生:“这下爸妈高兴了”
从孩子们口中我们得到了一些家长的态度。
一个被查到头发长度超标的初二学生告诉记者,每次回家,妈妈都让我赶快去剪掉。可每次都“赖”过去了。他现场学着自己的家长:你看你,头发长得像个社会上的小混混,还不赶紧去剪掉。
另一个同学说:“每次我妈这样说我时,我就躲到屋里去写作业,她看到了也就不再说什么。可没想到的是最后还是难逃一劫,被学校查到。”
几个同学还大声议论:这下回去后,我爸妈肯定高兴。
部门:“允许一定尝试”
对此事情,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郑华强表示,对于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他们主要以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准。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里面规定“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但没有具体的标准。具体的标准由学校自己出台,必须强调的是,学校只能是细化这个标准,而不能和国家教育部的这些规定有冲突。
对此,泉州市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和中教的副局长陈伯禹称:在新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刚出来的时候,学校进行一些尝试也是完全可以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必须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我们要认识到这些初中生都是未成年人,有些社会上的或者看起来很正常的行为学生不允许有,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就有禁止留发和穿高跟鞋的相关的明文规定。”
他还称:因为教育部出台的都是大的框架,也没有一个细的标准,所以中小学校可以试着探讨一下怎么做才能更好地加强学生的仪容仪表,更好地加强中小学生的德育建设,以后也可以互相交流一下经验,以利于泉州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建设。
素描画当仪容标准
早报讯(记者赵伟陈英杰)昨日四中校方向记者介绍了一份落款为“泉州四中政教处”的《仪容仪表、文明行为规定》,落款时间为2004年8月。
四中政教处主任杨俊伟称:我们对不留长发作了细致的规定。他指着规定后面附的三张素描画称:这是我们画的仪容标准图,超过标准就不行了。
据介绍,四中《仪容仪表、文明行为规定》前3条分别为:
1.一律不准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后面不超过耳垂,两鬓不超过耳孔);女生不许烫发、留披肩发,不穿露背装。
2.不准佩戴首饰,女生不许涂口红、描眉,不穿高跟鞋。
3.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讲卫生,形象整洁。不穿喇叭裤,不能赤膊、穿拖鞋。
教育部有学生守则
2004年,国家教育部再次修订《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合并了原先的中学生和小学生守则,出台了《中小学生守则》,而且出台了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修订)》。修订后的《守则》及《规范》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其中《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第一条规定:(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