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骇人听闻惹毛“保宁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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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保宁醋公司已向深圳某报发律师函,要求给个说法
深圳某报在转载关于阆中几家小醋厂在醋中加敌敌畏、敌百虫的报道时,竟制作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标题———“老牌保宁醋竟加敌敌畏”,令阆中党政和正规醋厂气愤不已。8月30日下午5时,阆中保宁醋公司法律顾问张小云将一纸律师函传真给深圳某报,要求该报给个说法。
深圳某报:标题发挥,骇人听闻
今年6月,阆中市政府在集中整治该市食醋生产活动中,发现奎星、文兴、味美香、元山乡何元章、李长泉、胡延强等6家小醋厂或小作坊在食醋中添加敌敌畏或敌百虫,此后6家醋老板遭严惩,中央及省市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出人意料的是,8月26日,深圳某报在转载《中国某某报》报道时,竟制作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标题———“老牌保宁醋竟加敌敌畏”。
保宁醋公司负责人称,深圳某报“错误发挥”后,社会各界一片哗然,各地经销商不断质询保宁醋公司甚至提出退货要求,广东、西安等地的部分商场还要求保宁醋下柜。
阆中市委:无稽之谈,义愤填膺
“简直是无稽之谈!”阆中市委、市政府对深圳某报的报道非常气愤。据阆中市委的一位领导介绍,8月26日晚上,他就代表市委、政府致电该报负责人:要求该报在次日一版显著位置刊登“重要更正”,纠正其错误报道,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当时该报负责人对阆中方面的声明予以口头接受。该报次日虽以《阆中打响名醋保卫战》为题作了“补正报道”,但在报道中,只阐明“检查结果显示‘保宁醋’属于合格产品”,没有按双方的约定作出“更正”和“道歉”。在随后的几天里,该报也没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补救措施,对保宁醋的负面影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8月30日晚8时,阆中市委、市政府紧急约见媒体。市委、市政府负责人说:作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的保宁醋,系国家免检产品,四川有7个“中国名牌产品”,保宁醋就是其中之一。现在,保宁醋不仅是阆中的支柱产业,而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深圳某报的报道不仅激起了保宁醋公司的极大愤慨,更激起了阆中市委、市政府的愤怒。对深圳某报不负责任的报道,阆中市委、市政府将毫不犹豫地支持保宁醋公司不惜一切代价,捍卫中国名牌。
生产厂家:不遗余力,斗争到底
近几天来,保宁醋公司董事长陈福生怒火万丈,他称:保宁醋产自阆中,但并不是阆中所产的醋都是保宁醋,保宁醋系保宁醋公司独家拥有专有权的品牌,6家小醋厂有问题,怎么能“发挥”出保宁醋有问题?陈福生明确表示,作为保宁醋现任“掌门人”,对祖宗传下来的千年品牌,有义务、有责任把它发扬光大,对任何有损保宁醋声誉的行为,将不遗余力地与之斗争到底。
据悉,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保宁醋无端遭受玷污也非常关注,他们均表示全力支持保宁醋公司依法维权。
律师点评
四川南充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律师认为,企业依法享有名誉权,深圳某报在未核准事实的情况下,在标题中擅自作出玷污中国名牌产品保宁醋的表述,严重侵犯了保宁醋公司的名誉权。深圳某报次日的“补正报道”轻描淡写,没更正、没道歉,也没澄清是非,更没消除影响,其侵权行为仍然存在。保宁醋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该报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该报给保宁醋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依法要求获得赔偿。李永岗蒲林记者汪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