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公口孕妇血案嫌犯只求速判(组图)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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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认为被告应判死刑
本报讯昨天上午,身材瘦小的上海男子蔡青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上二中院的法庭。年仅21岁的他,短短8天之内,在上海、北京两地作案三起,身背两条人命,其中包括在赵公口天桥下被害的孕妇刘某。在庭审最后阶段,完全认罪的蔡青没有作任何辩解,反而问审判长:“何时宣判?希望快点判。”
嫌犯对指控供认不讳
法庭上的蔡青面无表情,呆滞的眼神里看不出内心活动。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三起罪行,他全部供认不讳。公诉人、法官和辩护律师提问,他也有问必答,但言语平淡,还有些瓮声瓮气,坐在旁听席远处很难听清。
蔡青三次作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赵公口劫杀孕妇刘某一案。怀有7个月身孕的刘某被蔡青毫不留情地捅了好几刀,倒在离家百米的血泊中。蔡青说,当时他身上的钱被人偷了,所以就想到抢劫。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李松义检察官问他:“你在天桥下,看清她的特征了吗?知道她是孕妇吗?”蔡青回答:“没注意她高矮胖瘦,只知是个女的,拎着一个包。”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李松义说:“蔡青年龄只有21岁,有着健康的身体,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但蔡青不靠劳动致富,却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一个个无辜、柔弱的妇女,使两人及一个未出生的生命惨死在刀下。多行不义必自毙。蔡青的罪行已达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嫌犯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随后审判长询问蔡青有什么为自己辩护的,他依然平静地答道:“没有。”倒是法院指派的辩护律师为他发表了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蔡青认罪态度好,有两起案件都是主动坦白,应该酌情处理。此外,他在天坛南门外抢人手机的行为只能算是抢夺,而不是抢劫。
针对辩护律师的说法,公诉人指出,抢手机时蔡青身上藏有尖刀,按照有关规定应属抢劫。同时公诉人坚持认为,蔡青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建议法院对他酌定减罪的情节不作考虑,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最后作自我陈述时,蔡青竟首先问审判长:“何时宣判?希望快点判。”最终他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道歉,对他们说了声:“对不起。”
两个被害人的家属都向蔡青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合计87万多元。审判长询问蔡青的经济状况时,他的回答是一连串“没有”:没有存款,没有收入,没有工作,没有固定住所。
被害人母亲伤心哭晕
“我闺女没了,孙子也没了。”上午9点20分,被害孕妇刘某的母亲在法院门口见到了女婿,难以自控的老人抓住女婿的手,泪流满面地哭诉。走进法庭后,老人一边擦眼泪,一边从亲戚手里接过一个鼓鼓囊囊的黄色氧气袋,与老伴一起坐上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庭审中,刘某的父亲一直怒视着夺去女儿性命的蔡青,她的母亲则表情痛苦,一度趴倒在台面上。
庭审结束后,刘某的母亲抱着自己的妹妹失声痛哭。突然间,这位年近六旬的瘦弱老人陷入昏迷。家属赶紧给她的鼻子插上氧气管,还不停地按人中。二中院工作人员也立即打电话给医务室。过了一会儿,老人慢慢睁开眼,两行热泪无声地淌了下来。医务人员到场后,立马给老人量血压。经过一番抢救,老人的状态逐渐稳定下来。
案件回放
三宗罪
蔡青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捕前无业。他曾在工厂工作,但觉得那样挣钱太辛苦,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2004年4月14日,蔡青在上海新桥镇抢劫杀害一名老太太。行凶之后,逃往北京。
2004年4月19日晚8点左右,蔡青在北京赵公口一过街天桥伺机抢劫。这时他看到一个手提塑料袋的女士走过来。他来到女士面前,迅速将藏在袖管里的刀亮出来。对方见状大声呼叫,蔡青拉住她的手,向她的胸腹部连扎数刀,最终这名孕妇倒在血泊中。蔡青抢走受害人手中的塑料袋后逃逸。
2004年4月21日晚7点左右,蔡青在天坛公园附近再次伺机作案。他从背后将一名女孩的手机抢走后逃跑。正在此巡逻的崇文公安分局天坛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快速出警,迎面堵截,在群众协助下将蔡青抓获。
作者:程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