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神秘失踪”案有进展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沭阳县“新生男婴神秘失踪”事件(本报曾作报道),近日引发讼争。婴儿父母向沭阳法院状告医院并索赔30余万元。
原告赵华林、刘勤夫妇诉称:2004年5月12日,刘勤在沭阳县沂涛镇医院生下一男婴,取名“赵东岩”。次日凌晨1时许,一个医务人员模样的女子到刘勤母子同住的该院产妇病房里,以给婴儿做检查为由将赵东岩抱走,就再也没回来。对此,医院显然存在重大过错,侵害了原告方赵东岩的抚养权、亲属权等合法权益,给原告方造成了巨大的财产及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误工等费用10244元和精神损失费30万元。被告沭阳县沂涛镇医院辩称:婴儿失踪是其法定监护人赵华林、刘勤的过错,医院不是婴儿的监护人,对此不承担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