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兰花大盗被判极刑
新晚报
昆明消息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引起社会关注的一起抢劫兰花致人伤亡大案作出一审宣判。在此案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被告人尹文海、刘宿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并判赔偿被害人兰花损失30万元,以及死者的丧葬费、伤者医药费等17800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2年8月,曾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8年的被告人尹文海、刘宿源共谋窃取兰花,并邀约了陈林、腾彩军、张红卫、陈飞鸿(在逃)、和丽文,许诺事成之后给2万元报酬。
同年9月13日1时许,和丽文、陈飞鸿找借口叫开和珍家大门,立即对和珍及其妻和芳进行殴打,并捆住二人的手脚。张红卫、陈飞鸿、和丽文三人又走进内室,将睡在床上的和珍岳父和学义捆在床上,用胶带纸封住嘴,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陈飞鸿等人撬开两个兰花棚,将600余盆兰花拔走。经评估,被抢兰花价值约30多万元,破案后仅追回兰花21盆,共110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