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 两民警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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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女饿死案”前日新都区法院一审宣判
本报讯青白江“三岁幼女饿死案”前日由成都新都区法院一审宣判,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民警黄小兵分别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4日下午5时许,青白江区的李某将3岁女儿李思怡反锁在家中,然后在金堂县红旗商场行窃时被保安抓获。随后,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副所长王新将李带回派出所调查。调查中,王、黄二人经核实发现李是吸毒人员,经请示后决定对李予以强制戒毒。当晚,李告知王新说,她家中有一名3岁女孩无人照顾,并告诉王新她姐姐家的住址和电话,请他帮忙安排一下。王新当即叫民警卢某与李的姐姐联系,但未果。
6月5日,王新要求黄小兵再次联系此事,黄小兵自称已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对方回答“知道了”。这以后,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再无人过问李思怡的事情。同年6月21日,李思怡高度腐败的尸体被青白江区公安局民警发现。经法医鉴定:李思怡的死,非暴力和中毒所致。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