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获强迫卖淫案 小姐账本揭穿"鸡头"恶行
东方网
7月1日早上7点,专案民警敲响了万州区沙龙路陈光祥租住的房门,屋内的“小姐”打开了房门。
民警冲进屋内,把呼呼大睡的陈光祥叫醒。陈光祥强作镇静地嚷道:“我又没做啥子?你们警察凭什么抓人?”这时,屋内5个“小姐”神色紧张,茫然失措……
随后,民警从陈光祥的包内找到了1.2万元现金和一个记账的笔记本;从“小姐”睡的床上找到5个记账本和一堆避孕套、治疗妇科病的药物等。至此,先前还大呼小叫的陈光祥悄悄塞给一名民警400元现金:“请老哥照顾一下。”民警一见严词拒绝:“少来这一套,我们一定要将你绳之以法。”
诱骗少女来万州卖淫
陈光祥绰号“老幺”,今年36岁,万州区白羊镇上院村人,1990年后一直在广州、深圳等地打工。
在广东打工时,一心想发大财的陈光祥就琢磨着当“鸡头”,组织妇女卖淫来捞钱。于是,他精心设计了一套诱骗、控制卖淫“小姐”、牟取暴利的方案,并在广东等地诱骗数名少女到万州卖淫。
被警方解救的6名女子都是被陈光祥以招工、介绍职业、介绍朋友的名目骗来的,此后就被逼“下水”。
“我们没办法啊,他要把裸照寄到老家去,那我们一辈子都完了。我们恨他,但又只好忍着。”阿莲原在深圳一家酒店当服务员,有一次,陈光祥去吃饭时认识了她,第二天他就约阿莲出去耍。在一间住房内,陈光祥凶相毕露,自称是黑道上的人,要阿莲“合作”,不然就让她完蛋。阿莲稍有不从,陈就暴打她,还缴了她的所有证件,逼她拍裸照,还威胁说不听话就要把裸照寄给她父母。
账本记载“小姐”血泪钱
据专案民警介绍,陈光祥给每个“小姐”都发了一个本子,要她们每天收工回来交钱后做好登记。阿兰的账本上记着:“4月份,8:2时;9:1时;10:3时……”据陈供诉,“8、9、10”代表每月多少号,多少“时”代表几百元钱。“小姐”们说,这是陈规定的特殊记录方式,说是怕公安人员发现。在被解救的“小姐”中,多数人已向陈缴纳了5万多元血泪钱,少的也缴了3万多元。
民警还查明,陈光祥平时就跟一些色情场所联系业务,谈好价钱后就把“小姐”送到指定地点;而晚上他就把所有“小姐”集中在他的租赁房内居住,以便统一监管。
| 作者:选稿:祁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