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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法官回家养猪 莫兆军的悲剧结束了吗?(组图)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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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朱艳秀 郑碧容 陈海平/图



  深读指引

  因主审案件当事人喝农药自杀以示清白,法官莫兆军被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最终被无罪释放。这起案件虽然尘埃落定,一度扭曲的事实重又回到了法制的轨道,但是透过这一悲剧应该看到,中国的法制正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之中,司法体制还存在缺陷,特别是司法还远远不能独立,行政干预往往取代了法律程序,无法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和信任,再加上民众对“替死人说话以求公正”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决,那么莫兆军的悲剧必然长期存在。

  2004年6月29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宣判:四会市法官莫兆军无罪!这起引起全国法官关注的公案,在持续了20个月零7天之后,终于“拍案定音”了,然而,莫兆军的人生却并没有在这一天定格。莫兆军或许没有想到,他的人生从张氏夫妇自杀的那一天开始,可能将偏离“法官的轨道”,走向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几天前,记者前往四会,本想看看重新穿上法官袍的莫兆军,却看到另一番令人感叹的光景:无罪法官莫兆军卷起衣袖、裤管,用那双曾经拿过法槌的手拿起了“猪食桶”———在家养猪。

  莫兆军被无罪释放后回家在弟弟的养猪场养猪。
早知今日,我就不去考法官了

  “和我一起参加考试的人很多,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考上”,因为,“他们好多人都读过高中,认得很多字”。20年前,在莫兆军的观念里,只要“读过高中,认得很多字”就能当法官了。1981年,莫兆军读完高中之后,应征入伍。四年之后,服役完毕,他回到了四会老家。之后,在当地一间无线电工厂工作。1985年的一天,莫兆军在街头看见了四会市法院招收法官的消息,电视上也播出了公告,莫兆军的人生从此发生了变化。

  过去近20年了,莫兆军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当时的要求并不高,只需要考三项:政治、语文及根据录音听写,我就去撞撞运气,结果却出人意料地进了法院”。

  当时莫兆军是满心欢喜的,也引来了一大批父老乡亲的艳羡,可他怎么也想不到,19年后,自己会说出一句:“早知今日,我就不去考法官了……”

  一开始,所有人都从最“原始”的职务———书记员开始,莫兆军当了5年书记员,“大概在1988、1989年的时候,就很顺利地当上了助理审判员”。莫兆军说:“1990年,上级一份文件下来,我被提升为审判员兼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0年,他再次升级,当上了“东城法庭庭长”(此机构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被撤消了)。

  他的升迁经历“很普通也很自然”,他说,“以前当法官凭的是经验,一边干、一边学,不像现在有这么高的门槛儿。”

  我被捕其实很荒谬

  2001年11月,“备感冤枉”的张坤石夫妇拿着药瓶来到四会市法院,在法院门外喝药身亡,以死昭示“冤屈”。张氏夫妇的这一举动引爆了莫兆军的恶梦。

  时至今日,莫兆军仍然想不明白:“真的没有想到他们会什么都没干就自杀了。”他摇摇头,无奈地说:“判决之后,他们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不上诉,为什么不来法院闹,为什么什么都没干就自杀了?”

  莫兆军认为,自己被捕其实“很荒谬”,因为“依照正常的起诉程序,需要经过四关: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如果在此期间有人说一句‘不同意’,都不会起诉成功的。但对我的起诉居然一路绿灯?”“法院认为我肯定是接受了原告的贿赂,在我被逮捕的当天晚上,就抄了我的家,但是‘可惜’的是,除了那个3000块钱的存折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

  在看守所蹲了11个月

  莫兆军刚被抓时,以为自己很快就会被放出来,他万万没有料到会在看守所里,“蹲上”整整11个月。

  回忆起在看守所的11个月,莫兆军深深地哀叹道,“看守所的日子真不好过啊!那里地方很窄,十几个人挤在同一个房间里,晚上就排成一排睡觉……”

  刚开始的时候,“同房”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法官,“他们说,看我不像坏人,也就不打我了”,在看守所里没事干的时候,大家一起聊天。大家知道莫兆军的身份后,就让他帮忙判案,估计一下每个人会判几年,结果每次都很准,久而久之,莫兆军成了看守所里的“法官”。“可是自从我进去之后,外面的人都不叫我‘法官’了,直到现在我被判无罪,也很少听到有人叫我‘法官’……”

  看守所里来来去去换了好几茬人,只是“法官”一直都在,所里的人说:“我们实实在在地干过坏事,被捉进来也是应该的,可是‘法官’你为什么来呀?”

  以后真的不敢判了

  “出事”之后的莫兆军,心理上或多或少留下一些阴影,为了保护自己,他总结出了这样一套“理论”:每个法官都是希望当事人上诉的,因为上诉可以减轻矛盾,当事人如果要恨、要报复,也不会只报复一个法官。“矛盾上交了,如果二审还和一审一样,败诉方顶多骂一句‘官官相护’,以前由一个法官承担的‘恨意’,现在由两级法院来承担了,当事人就不会直接把矛头指向法官。再者,如果牵涉几级法院,多个法官,也就不会是我一个人倒霉了,抓人之前,也会先掂量掂量。”

  现在一切都发生了,莫兆军表示,如果以后还能当法官,就去当那种“不用审判的法官”,因为“真的不敢判了,说不定又要出事”。如果真的要判,也要“找一大堆人来合议,出了事,大家一起担着”。

  如果再年轻10岁就弄个养猪场

  几天前,记者在莫兆军的带领下,前往他目前“工作”的地方参观。汽车从公路上拐进了一条15米宽的马路,两边顿时出现了很多水果种植场和鱼苗养殖场,接着汽车又很快地拐进一条只够让来往车辆通过的土路。

  太阳在头上烤得发热,路上的石子在脚下被踩得咯咯作响,那是典型的乡间小路,小路两旁长满了一尺多高的野草……

  下车后,走了大概10米,就能看到两扇长满铁锈的大铁门,半掩着。“嘎吱———”一声,莫兆军推开了其中一扇门,里面就是莫兆军“工作”的地方———弟弟承包的养猪场。

  进门的左边有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砌房子的砖常年被风雨侵蚀,已经斑斑驳驳了,右边是一间两层的小红砖房。不够20平方米的房子里,莫兆军的弟弟和其家人正在一起吃饭。被宣判无罪之后的莫兆军,一直没有恢复正常的法院工作,而是在家帮弟弟养猪。

  进入猪圈之前,他很娴熟地弯下腰卷起裤子。各种围栏和隔层构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猪圈,大大小小的猪加起来有上百头。这些猪看见莫兆军走进去时,全都凑到铁栅栏的边上“嗷嗷”直叫。“那些小猪已经有人订了,每只300块;成年的猪大概为每只1000块。”边说着,莫兆军从地上捡起一条很粗的水龙头,告诉记者“这是用来冲洗猪圈的”,说罢,他走到尽头麻利地冲洗起来。

  走到猪圈尽头的时候,一头母猪忽然蹿上栏杆,眼看就要跳出来了,莫兆军笑嘻嘻地摸了摸母猪的头,说道:“不要怕,不要怕,它爬不出来的,它以为我要喂食,还没到时候呢。”母猪在莫兆军的“指引”下,很快安静了下来。

  莫兆军“逗弄”着母猪的耳朵,感慨万千:“其实养猪也不错,什么都不用想,每天看着猪长大一点儿,就很开心很满足了。如果我再年轻10岁,也像弟弟一样承包几亩地,开个鱼塘,弄个养猪场,养几头猪……但现在我已经40了,不可能再像弟弟一样承包鱼塘,如果还能回法院,也就是我最好的选择了……”

  当记者离开四会时,莫兆军给了记者一份案件材料。打开一看,发现每页材料的下方都有一块长方形的洞,而最后一页也被挖了一个洞,莫兆军解释说:“这里原来是我的签名,怕以后被别人拿到了,又会搞出什么别的乱子来……”现在的莫兆军已经如惊弓之鸟了。

  莫兆军有望再当法官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从莫兆军的家中获得最新的消息,据莫兆军的妻子说,7月30日上午10时多,四会市法院已经“来人了”,让莫兆军前往法院报到,准备上班,“估计可能会调到刑庭”。

  不知道这个消息对于莫兆军来说,是喜还是忧?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莫兆军还敢判案吗?莫兆军的手是否还能稳稳地拿住法槌?

  新闻回放

  2001年9月27日,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状告张氏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纠纷案。李兆兴持有张氏夫妇的借条,而张氏夫妇辩称借条是被李兆兴、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经审理,莫兆军作出判决,认为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

  2001年11月14日中午,张氏夫妇觉得冤枉,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

  2001年11月15日,公安机关传唤冯志雄、李兆兴两人,两人承认借条系他们持刀威逼张氏等人所写。

  2002年11月4日,莫兆军被逮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

  2003年12月4日,肇庆市法院一审判决莫兆军无罪,肇庆市检察院不服判决,提出抗诉。

  2004年6月29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宣判:莫兆军无罪!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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