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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事件应有独立调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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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海翔非正常死亡事件经过《新京报》等媒体的连续报道和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前天海宁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的调查结果仍是疑窦重重。

昨日《新京报》评论指出:“吕海翔事件需要一次中立的、全面的调查,才能得出公正的、让公众信服的结论。”笔者表示十分赞同。怎样才能保证调查的中立和公正呢?也许,国外的独立调查制度可以拿来,为我们弄清吕海翔事件真相所用。

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专业的司法机关的调查却会出现无视目击证人描述的疏忽大意?都是实地勘验过吕海翔尸体,为什么海宁本地的法医与北京法医尸检分析截然不同?

所谓“独立调查”,在西方社会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在英美等国家,独立调查制度已经成为公众了解重大事件真相、监督国家机器最有效的工具之一,独立调查机构的出现,为广大公众行使知情权、防止公权力的暗箱操作、消弥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信任产生了积极影响。

据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关注了吕海翔事件。

笔者以为,现在介入正当其时,如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从社会各界中选拔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独立调查团,直接入驻海宁开展独立调查,其过程的中立性和结论的公正性可以消除人们的疑问。

黄震(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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