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会宁:受害方贪利“捞”色魔

奔流新闻

关注

会宁县河畔乡一煤矿矿长之子酒后将同村年仅16岁的女孩强奸,被抓获后,为了逃避罪责,竟然想“私了”,并唆使被害人家属到公安机关“撤诉”。会宁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是近年来当地警方破获的同类案件中性质最为恶劣的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也是最令人气愤和发指的。少女凌晨遭凌辱2004年6月8日凌晨3时许,河畔乡两迎水村苟东社的村民正在酣睡中,远处传来几声稀疏的犬吠,一个黑影悄悄窜进了村民苟某家,随后潜入一间房子,一个少女正在熟睡,黑影掐断屋外的照明电线,实施了令人发指的恶行。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罪恶行径中,年仅16岁的少女花花遭到两次摧残。恶徒在摧残花花时,捂住花花的嘴不许她喊叫,还不时用带着当地口音的普通话威胁花花:“你要敢告诉别人,我就杀了你!”色狼竟是同村人

次日,精神不振的花花整天不吃不喝,数次哭喊着“不想活了”。花花的反常引起了父母的警觉,经过反复劝说询问,花花终于将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父母。父母毅然带着花花到河畔乡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感到案情重大,立即向会宁县公安局作了汇报。

6月9日早晨6时许,县局派出民警赶赴案发地展开侦破。经过周密的调查走访,至当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河畔乡两迎水村苟北社24岁的村民苟永诚(曾用名苟永成)被警方缉拿归案。经突审,苟永诚对自己酒后强奸同村女孩花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耻恶徒欲私了

苟永诚被抓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村民们特别是被害人家属万万没有想到糟蹋少女的禽兽竟然是道貌岸然的同村人苟永诚。而办案人员也没有想到,苟永诚的父亲是河畔乡某煤矿矿长,苟永诚被抓后,苟家竟多次唆使被害人家属到会宁县公安局“闹事”和“撤诉”,还让受害人家属告诉民警:“苟永诚是花花自己提前约好叫去的,不是去强奸的。”据说双方已经谈好要“花钱”私了,还托人到公安局说情,想从看守所“捞”出苟永诚。他们的行为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警方的严厉批评和制止。案件移送检察院

会宁县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不可能随当事人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其打击决不能手软,因此经公安局党委会议专案研究后,决定“从严从快”进行审理。

6月9日苟永诚被抓获,6月10日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会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2日案件已正式移送至会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文中花花系化名)本报记者宋维国柴用君(来源:兰州晨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