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钢钉断在腿中(图)
潇湘晨报
![]() |
遭遇车祸后左腿截肢
今年5月26日,黄昊仁坐上从江永县开出的一辆面包车准备返回蓝山县。面包车在出站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货车相撞,黄昊仁当场失去知觉……
醒来时,黄昊仁已躺在江永县人民医院手术台上,他感到左小腿不能动弹,但右脚趾可以动。医生检查发现,黄昊仁左小腿胫腓骨和右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江永县人民医院对其双腿都做了手术,采用钢板内固定。黄庆幸自己大难不死,双腿还有救。
术后,黄昊仁继续在江永县人民医院作输液、换药等治疗。不久,黄想转到家乡蓝山县继续治疗,江永县人民医院不同意,黄坚持要出院。6月1日,黄的家人在病历上签字表示出院后“一切后果自负”,黄转到蓝山县中医院继续治疗。
入住蓝山县中医院后,医生在检查时发现黄左腿伤口已变黑,黄担心双腿再有意外,于6月9日转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治疗。入住湘雅二医院骨科后,该院骨科专家立即对黄的伤情会诊,黄昊仁最终被告知:保左小腿已没有意义,必须截肢。黄昊仁在痛哭了两天后,于6月11日下决心接受手术,左腿膝以下部分被截肢。
手术后右腿的钢钉断裂
黄左腿截肢后,断端不久就愈合了。可是就在黄准备出院前的6月22日,湘雅二医院对其右腿进行检查时,发现他在江永县人民医院做完手术已固定的右腿又断了,原因是固定断骨的钢钉断裂。3天后,湘雅二医院为黄昊仁的右腿重新进行了手术。
湘雅二医院骨科教授李正根介绍说,导致钢钉断裂的主要原因有两种:钢钉材质不好,病人手术后过早负重。黄昊仁说,自己左腿本来就可保住,由于江永县人民医院手术没做好才导致截肢,但由于自己转了几家医院,“说也说不清了”,所以左腿截肢不和江永县人民医院计较,但江永县人民医院绝对应该对自己的右腿负责,因为他在接受手术后一直躺着从未下床,钢钉不会是因为负重而断裂的。
李正根介绍说,以黄昊仁的伤情,左腿最终不得不截肢在临床上相当少,“比例低于1%”,至于钢钉断裂的情况,临床上也有钢板质量和手术都没有问题而钢钉断裂的情况,主要与骨折历久不愈和钢板钢钉“疲劳过度”有关,但比例非常少,在湘雅二医院每年收治的数以万计的骨折病人中,大约只有三四例这种病例。
仍可申请医疗鉴定
钢钉断裂后,黄的家人找到江永县人民医院。该院认为黄出院前已签过“一切后果自负”的协议,所以医院没有责任,但得知黄已将断裂的钢钉保存了下来,该院最后赔付了他2万元。黄在拿到这笔钱后,将断裂的钢钉和钢板交还了医院,并表示“再也不找江永县人民医院的麻烦”。
江永县人民医院院长卢美全说,手术中用在黄昊仁腿上的钢板和钢钉有没有质量问题还要进行检验,可以肯定医院的手术本身没什么问题。黄昊仁则认为,这事只能要求江永县人民医院负责,当时自己是由于急于拿到2万元钱作医疗费才尽早与江永县人民医院私了,现在感到非常后悔。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黄昊仁右腿钢板断裂,如果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不能以约定的“一切后果自负”的协议来否认赔偿责任,“一切后果自负”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黄可以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鉴定。
本报记者 张树忠 实习生 童 沛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