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孙女状告古稀爷爷
新闻晚报
真没有想到,9岁的孙女小佳竟然一纸诉状,将70多岁的爷爷吴大衍告上法庭,老人被判败诉。
“我冤哪,输官司是小,但我不能背上揩小辈油的黑锅。”年迈的吴大衍在老伴搀扶下,来到检察院接待室。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对此案的审判监督程序开始启动……
近日,再审法庭上,原告小佳哭着扑向被告席上爷爷的怀里,吴大衍老泪纵横,爷孙俩终于冰释前嫌。
动迁款突起风波
小佳很不幸:1996年在她2岁时,父母就离了婚,小佳从小随爸爸和爷爷奶奶生活。小佳4岁时,厄运再次降临,父亲因病离开了人世。吴老夫妻老年丧子,更是将孙女小佳视为掌上明珠。不久,小佳回到生母身边,于是吴老夫妻就把小佳父亲的财产全部给了年幼的孙女。
2001年,小佳得知爷爷奶奶搬了家,忽然想起爸爸和她应得一份动迁款。小佳询问爷爷,虽然爷爷说早解决了,但也犯了难:1999年房屋动迁时,吴老夫妻作为一户安置在浦东,小佳和父亲得到动迁款、动迁奖励费约11万元。那年7月16日,小佳父亲领取了该笔动迁款。但小佳父亲已不在人世,吴老夫妻没法说明动迁款去向。
一时间,为了动迁款,小佳和爷爷奶奶的关系紧张起来。2001年9月,小佳母亲以小佳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大衍返还其名下动迁安置款5.4万元。
一审法院根据吴大衍的申请进行了调查,证实小佳父亲在1999年7月16日当天到银行存款7万元。吴小佳遂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爷爷返还剩余的3.8万元动迁款,得到法院支持。吴大衍不服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老夫妻败诉叫冤
吴大衍接到法院二审判决后,大呼自己冤枉。
在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接待室,吴老夫妻拉着主办检察官王惠俪的手说:动迁款当年已被儿子拿走。老两口靠数百元的退休金生活不易,现在败诉了还得赔出4万元。“穷点倒在其次,可这份判决让邻居以为我们揩小辈油,这让我这张老脸往哪搁?”吴大衍声泪俱下,请求检察机关“还一个清白”。
动迁安置款到底被谁拿走了?本案最关键的当事人已去世。王惠俪的目光停留在那笔动迁款支票背后的几行字上。支票收款人是户主吴大衍,却记载着吴大衍和小佳父亲两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王惠俪马上意识到,按银行他人代领提款规定,银行除要查验提款人身份证件外,还必须将代领人身份证号记载及由代领人留下印鉴或签名。
动迁款的取款人可能就是小佳父亲。
检察官们三次前往取款银行取证。银行确认支票全额被其代理人吴文革(即小佳父亲)代为领取。王惠俪检察官的判断得到了证实。
爷孙俩法庭和解
既然动迁款由小佳父亲领取,那么按照诉讼规则,本案中吴大衍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动迁款被小佳父亲“占有”,但诉讼原告方如果不能举证小佳爷爷“占有”了动迁款,法院据此应判诉讼原告吴小佳败诉。
法院按法律规定对本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法庭上,经过再次询问、质证,再审法官确认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被告人吴大衍不承担还动迁款责任。“蒙冤昭雪”的吴大衍想到小佳母亲待业在家,小佳又有学业在身,主动向法庭提出调解,拿出1.4万元补贴给小佳。“我不稀罕钱,讨的是说法。我这个老头子脾气是倔了点,但不会揩小辈的油。怎么说,小佳也是我的乖孙女。”小佳闻言已泪珠盈盈。
甩掉了心理上的包袱,消除了彼此间的隔阂,吴老夫妻和孙女的关系更融洽了。吴大衍十分感激检察机关,否则一旦背上了恶名,自己跳进黄浦江也洗不清了。作者:通讯员杨积林胡旭峰 记者程贤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