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公安将成立“维权委员会”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熊敏)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并由“一把手”担任“维权委员会”主任一职。这一决定表明,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强。
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民警在正当执法和执行公务时,难免会遇到被执法对象打、揪、咬,被撕坏衣帽及人身受到凶器伤害,受到污言秽语谩骂、唾吐等侮辱人格的案(事)件;有些民警在正当执法和执法后,还会受到无端阻挠、围攻,受到诬陷、诬告或民警家庭、家属受到寻衅报复,严重侵犯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维权委员会”,并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受理和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事)件,保障和鼓励民警正当执法,切实改善公安执法环境。
依照程序,民警认为自身的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认为其正当执法权益未受到有效保护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本级公安机关维权委员会投诉;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口头或电话的形式投诉。维权委员会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投诉人对办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本级维权委员会申请复核,也可向上一级维权委员会投诉或申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被侵害并处于紧急状态时,维权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可责成有关部门采取适当保护措施。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