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15个月,重庆大树镇领导侵吞退耕粮款仍未还
人民网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汤庆,是一名有着13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此时此刻,我是以一种既沉重又期盼的心情给你们写信的。沉重的是一些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渐里渐远;期盼的是人民网是一个替老百姓说话的阵地,我相信我给你们提供的事实一定能引起你们的关注。在向你们讲述事实之前,我先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和人格保证我所讲的情况属实,因为我本人就是当事人之一。
为了维护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水土保持,要求坡度25度以上的地方进行退耕还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我们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的村民却叫苦连天,因为我们的很多权利都被剥夺了。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56号文件的规定,在退耕还林中,农民每退还一亩耕地,政府就应该补助50元的种苗费和每年20元的管护费。大树镇有6000多亩地,照此计算,仅此一项就是40多万元,但大树镇不仅没有退还种苗费,反而向农民每亩征收了60元。
同时,按照国务院(2002)10号文件的规定,退耕部分的农业税由每亩21斤原粮作抵,不得再向农民征收,但大树镇不但扣了这21斤原粮,还仍然按照退耕前的土地面积,一分不少地向农民征收。如果有人不缴纳的话,大树镇除了不发放退耕粮食外,还组织了一个工作组,挨村挨户进行征收。许多村民迫于压力只好如数上缴,更有村民承担不了工作组这帮人的吃喝用,只好去卖米卖粮来交纳这本不应该交纳的税收。大树村的一个老人说起此事就直掉眼泪。
除此之外,在2002年、2003年两年间,大树镇侵吞上缴土地承包费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金57万。根据奉节县政府、财政等部门的文件规定,2003年11月底前必须落实到退耕农户,并将落实的花名册报县财政备案,结果大树镇却置之不理。
更有甚者,除了镇政府外,就连个别村上的干部也在吸我们的血。因为在退耕还林过程中,下面报上去的数字和实际还林亩数存在差距,村社干部就利用它来做文章,比如,上报的还林亩数为10亩,实际可能只还了8亩,多出2亩的粮食补助,村社干部就转给了他们的亲朋好友或公开转卖树苗费(105元/亩)。后者的操作办法是,比如张三花钱买了2亩树苗费,他就可以在今后得到这两亩地的还粮补助及其它相关的待遇。
令人痛心的是,由于国家的政策未落到实处,大树镇2003年的粮食补助至今未到位,群众为了生存,一大批人外出打工谋生,新栽苗木无人管理,大面积死亡,成活率不到40%,甚至有的群众为了生存,将已栽苗木毁掉,重新种上了庄稼。
2004年2月10日,我依法上访重庆市组织部、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林业局后,3月4日县信访办、县林业局调查核实说,大树镇用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金57万中的一部分于2003年秋买了一部猎豹牌汽车(价值30万左右),并且用军车牌照(辰H315##)。答复说,一个月内必须将这笔钱返还群众。现在,大树镇已经将该车的军车牌照取下,而钱也已返还大部分。
4月18日,我依法将情况报告县长陈孝来、纪委书记马洪平、反贪局鲁局长,要求查大树镇的账(57万取之于民,到底用于何处,该给人民群众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答复说下星期到大树镇。28日打电话找鲁局长,答复说他们不管此事了。
以上问题,每年每亩20元的管护资金,部分已返还农民,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金57万已向农民返回一部分,其余问题至今仍处于搁置状态。我已逐级上访15个月之久,身心俱疲。现在,我的生命受到威胁,不敢回家,你们是我和大树镇绝大多数公民的最后希望!
大树镇的老百姓就只有一个目的,要求上级部门严查严办,还我们一个公道。
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石堰村中共党员 汤庆
200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