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门卫难耐寂寞夜班时间值班室里搭建淫窝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一王姓六旬老头夜间值班时,因难耐寂寞,与一美容院业主陆某取得联系,结果将好好的值班室变成了他与同事行乐的淫窝。近日,通州市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0000元。
今年62岁的王某和48岁的陆某,均家住通州市平潮镇。王某退休后在通州市一公司担任门卫,而陆某系当地一美容院业主。2003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和同事姜某在公司夜间值班时,因觉得无聊,两人便商议要找个“小姐”解解闷,随即王某便打电话和经营美容院的熟人陆某联系,两人在电话中商定了嫖娼价钱。随即陆某用摩托车将其洗头房里的卖淫女周某送至王某值班室。王、姜两人便在值班室内与卖淫女进行了卖淫嫖娼活动。事后,两人分别付给周女100元。在2003年1月至2月间,王某单独或伙同姜某共在值班室内嫖娼3次。陆某前后共收取卖淫女周某等人“出台费”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王某为卖淫女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并进行引见、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鉴于王某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介绍卖淫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陆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一般,且积极缴纳罚金。故法院依法对两人从轻作出了判决。
江南时报记者:丁松、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