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打伤人可以免责吗
新晚报
读者问:我是个学生,一天醉酒后,被别人拉着去打架。结果把对方的右眼打坏。被打的人要告我,可打人时,我一点也不清醒,酒醒之后才知道发生的情况。而让我去打人的人现在却躲了起来。如果告到法院的话,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吗?还是应该由叫我去打人的人来承担呢?
律师答:从民事赔偿上说,你应该和拉你去打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醉酒不能成为免责的条件,你和叫你打人的人应该成为共同被告,不能说不关他的事。《民法通则》的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