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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商业秘密“跳槽” 衢州一高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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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汪未四卢晶)浙江衢州高级工程师胡建强因携带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跳槽”付出沉重的代价。衢州市中级法院日前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处胡建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胡建强曾在浙江巨化股份公司电化厂从事PVDC系列产品项目试验,掌握该产品的所有工艺、配方等商业秘密。2001年10月,胡到另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次年,这家公司将PVDC系列产品销往原巨化公司的3家客户,给巨化公司造成267万元的经济损失。(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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