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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欧盟历史上的五次扩大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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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法国首都巴黎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上述6国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又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欧共体正式诞生。此后,经过26年的发展,当欧共体从原先的6国扩大到12国时,根据内外发展的需要,欧共体从1993年11月1日起正式易名为欧洲联盟。

从成立至今,欧盟已先后经历了5次扩大: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

1981年,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国。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欧共体,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至15个。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10个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加入欧盟协议。

  ·余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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