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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单行 沙宝亮《暗香》歌词侵权案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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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沙宝亮可谓祸不单行,“青岛嗑药事件”余波未了,本来已经在一个月前了结的“沙宝亮《暗香》侵权案”又起风波。昨天,《暗香》词作者陈涛的代理律师声称沙宝亮未将审判结果表达清楚,并在网上发表了题为“沙宝亮未经许可不得演唱《暗香》”的正式声明。按照这个声明的内容,沙宝亮在受邀演唱自己的成名作《暗香》时将再次陷入被动。看到这个消息之后,记者马上致电沙宝亮所属的现代力量文化公司总经理郭若鹏。

现代力量: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电话一接通,郭先生就向记者诉起了苦:“作为一个唱片公司的总经理,我现在已经完全不务正业了。《暗香》版权的官司打了两轮,终于在一个月前终审判决了,结果上星期沙宝亮又无辜地被卷进‘青岛事件’。好不容易解释清楚了,官司的事又卷土重来,我现在完全成了新闻发言人!”对陈涛的这篇声明,郭先生表示不想做任何回应,“我一回应,又是一场口水战,吵来吵去的实在没意义!虽然从客观上对沙宝亮的知名度有帮助,但低调做事才是我们的风格,何况媒体上出现的总是一些有损艺人形象的负面新闻。下个月沙宝亮就要出新专辑了,我们都希望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到做唱片上去。至于官司问题,版权问题,我只能说,我们会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陈涛律师:唱《暗香》必须经过允许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陈涛代理律师李京生的电话,询问他在判决一个月之后突然发出声明是什么原因。他向记者解释,官司是已经了解了,但沙宝亮的公司对判决结果的发布有明显的失误,直接导致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以“沙宝亮夺回《暗香》演唱权”为标题的新闻。实际的情况是,从来没有人规定沙宝亮不能唱《暗香》,但他每次在公开场合演唱这首歌之前都要征求陈涛的同意,并由沙宝亮本人、公司或者活动主办方支付相应的版税。“也就是说,在沙宝亮或活动组织者没有在版税方面和陈涛达成共识,便得不到陈涛的允许,也就不能演唱《暗香》?”记者追问。李律师表示可以这样认为。“那么如果陈涛开出天价版税,让沙宝亮无力支付,不是相当于剥夺了沙宝亮对《暗香》的演唱权了吗?”记者进一步追问。李律师的答复是:“理论上是这样的,但陈涛应该不会这样做,让自己的作品流传是他和沙宝亮共同的愿望。发这个声明的部分原因也是希望沙宝亮方面能对这件事有一个正面的态度,以求最终达成共识。”(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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